容铮将藤蔓递给叶临,让他绑到树桩上,反手从后背抽出箭,瞄准野猪,“嗖”,箭矢直击野猪眼睛,野猪一声长嚎,伤口的痛楚叫它更加疯狂,横冲直撞,直至疲劳无力,倒在地上。
叶临抽出大刀,给野猪最后一击。
“容铮,这箭法厉害呀,能射中它的眼睛。”终于知道容铮为什么能狩猎到狐狸,这可不是一般的箭术,还有刚刚他拉野猪的力量,看着身子不壮,竟然那么有力气。
叶临这会是彻底知道自己不可能像容铮那样到对面山的野林深处狩猎了,这身手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他有点奇怪,这读书人什么时候练武了?但这是别人的私事,跟他无关系,于是很快抛开疑惑。
这只野猪很大一只,估计有近三百斤,两人是用一根木棍抬着下山的。
回到村里遇到村民,纷纷围上来:
“可以呀,你两个小子,猎到这么大野猪,我看有三百多斤了。”
“过年不愁肉吃了。”
“你们这猪肉卖吗?要是卖,我赶紧回家拿钱。”
“在这卖一些吧,我们也懒得跑镇子上了。”
叶临大声喊道:“就在村里屠宰了卖,大家想买的话,下午申时(下午三点到五点之间)左右来容铮家门口的凉棚,我们在那摆摊卖。二十五文一斤。”
二人下山就商量好了,每人各拿二十斤肉,剩下的都卖掉。
既然都是乡里乡亲,卖肉的价格就定得优惠些。
村民们一听,这可比镇上便宜八文钱呢,纷纷说要回家拿钱买,叫帮忙留着自己那份。
容铮笑道:“各位叔叔、婶子,先到先得哈。”
快到门口的时候,叶云已经迎了出来,容铮让他先到灶房烧热水。
叶云今天约明哥儿一起做针线,明哥自从家里少活儿后,花在做针线上的时间多了,手艺越来越好,镇上有一间成衣店几乎每月跟明哥儿下单订衣服。
明哥儿的爹娘发现自家哥儿还有如此好的针线天赋,就这做衣服一个月能有一两左右进项,喜出望外,都不喊他去地里干活了,让他在家做衣服卖钱,但每个月要上交六百文。
明哥儿觉得很不错,他本身喜欢做针线活,看着自己一针一线做的衣服被展示在镇子上的成衣店最显眼的位置,他颇有满足感和自豪感,这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
曾经他逆来顺受,因为是哥儿,在家里被爹娘轻视,大哥和妹妹也当他透明般,未出嫁前累死累活地替家里人做事,将来出嫁后就是是替夫家人干活,好像一生就那样了。
难道真的只能这样了?他迷茫过,无助过,当他看到叶云在那么糟糕的境况下,还想着法子逃离,默默地抗争,他被吸引了。
他想,能像叶云一样坚韧,应该是件很了不起的事吧!
现在,他的人生迎来了转机,内心的成就感让他由里到外变得自信。
他尚未发觉,自我意识的觉醒宛如黎明的光,渐渐驱散掉他身上的晦暗,蜕变让他变得如此明媚。
叶临就是这个时候注意到明哥儿的,他跟容铮一人一头担着野猪进到院子里,不经意地抬眸,就看到一个哥儿坐在凉亭中,那哥儿面容干净明丽,手上拿着针线,被他们的动静吸引看了过来。
目光短暂交汇间,那一刻,叶临心跳加速,心醉神迷,如同繁星坠入深邃的夜空,激起层层涟漪,他呆呆地站着不动......
“临哥,怎么不走了?得把这野猪抬到那边。”
走在后头的容铮提醒道,用手指向前方,他看着肩上这几百斤的大猪,老实说真的很重,叶临傻站着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