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以智在工部与老宋相识,几次深谈,视为知己。
这很正常,凡是懂行的人,见过宋应星的《天工开物》,都得跪!
三日后,王吒如约来到老宋“办公室”,老宋替他约了方以智。
“长庚兄,石墨做颜料,古已有之,难得的是,经过改良的石墨,放入这松木之中,做成铅笔,当真是天马行空,令人拍案称绝。”
方以智刚进门,便急不可耐,表达自己的兴奋之情。老宋约他的办法,很简单,就是让人送几支铅笔过去。
老宋抚须微笑,向方以智介绍:“密之,这位是铁敢,铅笔便是出自铁小友之手。”
方以智难掩惊讶,仔细打量眼前的年轻人,身着粗布青衣,肤色不白。
在古代,皮肤白皙,是判断是否为读书人的重要标志,肤色黑,当然是干活的人,是农户、匠户、军户......
年青人唯一的亮点,是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透露着自信与傲气,丝毫没觉得翰林庶吉士有多牛批。
因为世间之人,大部分在方大才子面前,多半是恭维谨慎、自惭形秽的。
“铅笔,真是铁小友制造?”方以智难以相信,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会发明铅笔?而且这位少年人不像读书人。
“密之,铁小友远不只造铅笔,他所学甚博,余自愧不如也!”老宋见方以智疑惑,立即发言。
什么?方以智内心如遇狂风,波澜起伏!难以平静!
这少年才多大?竟然比老宋还要博学?竟然让老宋都自愧不如?这大明朝有这么卷么?
想我方以智密之自信,年少扬名,神童之名响彻天下,在这少年面前,是不是提鞋都不配?
“密之。”老宋看着表情变幻丰富、且半晌不语的方以智,只好轻言提醒。
方以智整理情绪,平静问道:“敢问,铁小友在何处高就?”
“方大人,小人是工部军器局的工匠。”
什么?密之自信方以智,再无法自信,一个匠户居然发明制造出他认为神来之笔的铅笔!
王吒感觉到方以智的尴尬,方年轻气盛,恃才自傲,一时难以接受自己的匠户出身。方不似老宋,老宋已过五十知天命,人随和淡然,对有学问之人,不会过多考虑年龄身份。
“小人偶然尝试,找到制造铅笔之法,比较取巧,说是天马行空,愧不敢当。”王吒出言缓和尴尬场面。
方以智心里又是一惊,一个少年匠户,说话如此得体,真不是普通人!哪是什么匠户?估计是落魄世家子弟。
“铁小友过谦了!”方以智虽然心高气傲,但喜爱研究格物之学,让他知晓格物之学的学问高深如海,越研究越觉得自己浅薄,天下之大,不乏得道高人,他不会小觑天下人。
一番没有营养的场面话后,三人逐渐聊到火器正题。
“余有幸见过天师一面,天师身材高大,气度非凡。”方以智说话间,不由自主地瞟了王吒一眼,这位铁小友身上那种傲气与自信,与天师神似。
“天师管新式火器叫燧发枪,他言及此枪与野战炮将改变战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