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曼曼的眼神嫉妒,连羊肉都吃的食不知味。
包厢内。
祝穗岁吃的个畅快,额头渗出了薄薄的细汗,她本来皮肤就白,因为吃火锅会热,这会儿如玉般的肌肤也染上了几分绯色,看起来更为动人。
吃果然是一种很好的解压方式。
祝穗岁就像是个小馋猫,根本停不下来。
瞧见她如此,陆兰序拿出了手帕,给她擦了擦额头,“你要是喜欢吃,我们可以常来。”
祝穗岁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现在已经很自然的被陆兰序照顾了。
其实她本就因为从小病弱,在家中都是受照顾的那个,无论是父亲母亲,还是两个哥哥,全都把她当成了掌上明珠。
哪怕是在乡下长大,可祝穗岁是在有爱的家庭长大,对于别人的好,她是不会诚惶诚恐的,因为她习惯了。
起初只不过是因为对方是陆兰序罢了。
这个时间段一过去,祝穗岁就觉得没什么了。
是自己以前想得太多,怎么自己家人能做得的事情,陆兰序就做不得了?
不是因为陆兰序有多高贵,而是她的那层爱意,在他的身上镀上了光。
现在清醒了,自然就觉得没什么了。
如今想不想要继续这段婚姻,全看陆兰序的改变,自己只要随心就够了。
祝穗岁吃舒坦了,说话也就没那么刺了,“羊肉也不好多吃,四九城好吃的东西多着,不一定要常来东来顺。”
“说的也是,我们还能去别的地方。”陆兰序颔首。
他又像是想到了什么,从身上掏出了一个盒子拿了出来,放到了祝穗岁的面前。
祝穗岁愣了一下,“这是?”
陆兰序眉眼温柔:“打开看看。”
古里古怪的。
祝穗岁不解的看了他一眼,随后还是伸出手打开了。
没想到盒子里竟是一条,浅蓝微带绿色调的蝴蝶手链。
那颜色如度假胜地的浅海,清新可人至极,显得高贵而又神秘,而蝴蝶的展翅,更是漂亮的璀璨夺目。
只不过一眼。
祝穗岁就喜欢上了。
倒不是说价值几何,镶嵌在其中的宝石不大,雾气是淡淡的红色,估摸着花不了多少钱,但是做工却很巧妙,像是人工做的。
她有些意外,“这是?”
“送给你的,觉得这个样式很称你。”陆兰序道。
事实上,这是他这几日亲手做的,上一回的耳坠没有送出去,他便问过了母亲。
焦山芸说可能丢在了老宅,陆兰序担心找不回来,索性又去了一趟福德润,和掌柜的交流了一番后,他出了设计图,同师傅一同赶工出来,为了早日把这条手链做出来,他把自己的自由时间全都花上了。
镶嵌宝石的部分,就是他亲手来的。
祝穗岁看着这条手链,心中到底是喜欢的,只是面上还是傲娇:“还行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