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部院门口,停着两辆北京212小吉普和三辆挎斗摩托车,红蓝警灯不停闪烁。
林正军大踏步地走进院子。
只见几名戴着大檐帽,穿着白色制服和蓝色裤子的警察叔叔,在办公室给赵雪柔他们做笔录。
这套制服被称为74式,上白下蓝,83式制服才换成橄榄绿。
“正军,可以啊,上学的时候文质彬彬的,当了几年社员,都敢和持枪歹徒斗一斗了!”
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警察站起身来,笑着拍了拍林正军的肩膀。
“何健!是你吗,何健?你怎么搞得这么沧桑啊!”林正军微微一愣,突然想起了络腮胡子的身份!
在县高中读书时的学长何健,老喜欢和自己一起打球!
前些年,高考停止,大专院校只依照政治面貌招录为数不多的工农兵大学,高中生被招工进厂的机会更少,基本上所有的农村户籍高中生都要回家务农。
但县城的同学就不一样了。
哪怕招工名额稀缺,没有机会,除了上山下乡当插队知青外,他们还有最后一条路可走——那就顶岗接班。
何健的父亲就是县公安局的警察,受过伤,身体不太好,于是何健一毕业就接班顶岗,当了警察。
这小子高中时候是白净面皮,现在留了络腮胡子,明明二十来岁,搞得跟个中年大叔似的,林正军第一眼都没认出来。
“草,我不留胡子就太面嫩了,震慑不住人啊!必须成熟,必须沧桑啊!”何健笑着和林正军握手寒暄。
看到林正军和何健关系这么好,林秉德几个都是啧啧称奇。
正军这高中没白念啊,竟然认识县里的刑警队长,虽然只是股级,但在大家眼里也是大干部了。
而魏山虎则脸色变得忐忑不安起来。
“看着你还活着,可太好了!”林正军直接和何健来个熊抱。
高中的时候,俩人都在校篮球队,感情挺好。
林正军那时候还没长个子呢,又是乡下来的,吃不饱穿不暖,偏生学习好长得帅气,因此不少城里的女同学都喜欢他。
这就难免遭人嫉恨,于是,就有一群城关镇的同学经常欺负他,来彰显自己的男性魅力。
何健得知之后,领着十几个人高马大的篮球队队员,把这几个家伙一天打三顿,连续打了三天,打到他们服气为止!
至此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林正军,见了他都绕道走,他才安安生生地度过了两年高中生活……
“娘的,你咒我呢!”何健一把推开林正军,但嘴角带着笑意,明显并没有真正生气。
“不该咒你个小犊子吗?听说你结婚了,都不叫我,还是兄弟吗?”
看着他像个开朗的大男孩,林正军嘴上笑骂,心中也难免唏嘘感慨。
谁能想到,此时风华正茂的何健,在一个多月后就留下一对孤儿寡母,壮烈牺牲了呢。
“嗐!我根本就没办婚礼,一旦办事,街面上那些的混混不是来送礼就是来捣乱,烦死人了!”
何健没当回事,把话题拉到正事上,道:“正军,这些事儿咱们以后再聊,先说说今天案发的详细经过吧!”
林正军语言表达能力极强,只用了五分钟就事无巨细地说了事情的经过。
不过,这里,他做了一个小小的“魔改”。
他声称当时秃头开枪时,就是瞄准自己打的,就是想要自己的小命,幸亏自己身手敏捷及时躲开了!
原因很简单,他就是想让案情变得严重,把绑架弄成谋杀,这样才能引起警察的高度重视,另外量刑的时候也更重!
警察全部登记在案。
何健抽着烟问:“正军,你熟悉村里的情况,有没有什么怀疑对象?”
林正军抬手一指旁边的魏山虎,寒声道:“我怀疑,魏山虎和这件事有关,至少是知情人!”
魏山虎吓得一蹦三尺高,慌里慌张地道:“林正军,你别血口喷人,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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