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城奢华的府邸很多,尤其是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可以说是美轮美奂。大宋富庶,民间也多富商大贾。他们,在寸土寸金的东京城,置办奢华的府邸,出门也讲究排场。毕竟,这里是天子脚下,是整个大宋王朝最为繁华的地方。可是,丁哲买的这处清幽的宅子,却不容易买得到。
这宅子真是不错,可是,丁哲和杨婉兮还是矢志同心的选择回到榆钱巷,毕竟那里才是他们相识的地方。
而且,虽然俩人有了亲事,可毕竟尚未成亲。
他们离开宅子,准备去置办一些结婚用的物事。
又是路过那条主街的时候,陈飞燕看到了他们。
丁哲抱着豆花,杨婉兮一脸幸福的跟在一旁。三个人有说有笑,满满的幸福。
“丁爹爹,我要下来,我要吃糖红果。”豆花指着一个卖冰糖葫芦的。
感谢败家子,孙星云发明的这份冰糖葫芦已经火遍东京城大街小巷,只是价格不菲。
毕竟,饴糖在这个时代属于稀罕物。
杨婉兮有些心疼起来:“这么贵,还是别买了。”
丁哲微微一笑:“贵?只要是我们豆花看中的东西,都不叫贵。”
“老板,来两支糖红果。”
不得不佩服古人创造力,即便是没有人教授,他们依然自己发明扛着一根用稻草捆成的木棍,上面插满了冰糖葫芦,与现代几乎如出一辙。
“好嘞!”来了主顾,卖糖葫芦的自然喜笑颜开。
然后丁哲就看到了陈飞燕,陈飞燕带着两个丫鬟,出着一身貂绒,倒是显得华贵。
丁哲只是看了她一眼,然后掏出钱拿了两支糖葫芦给了豆花。谁知豆花却摇了摇头:“我要,三个,丁爹爹和娘一人一个。”
丁哲笑着摸了摸她的头:“丁爹爹不爱吃甜的,豆花自己吃吧。”
女人的直觉使得杨婉兮感觉眼前这个女人不一般,她一定与丁哲有着某种联系。
陈飞燕怔怔的看着,不知道此时她的内心有没有后悔。以前他也是这么对自己的,什么都千依百顺,你想要什么他都会给你买来。
而那个时候,陈飞燕觉着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理所当然的使唤你,理所当然的吩咐你。至于你自己,陈飞燕却从来没有把他放在心上过。
而自从嫁给那个织布张张发奎,这个男人到处花天酒地不说,回家对自己动辄打骂。再看看丁哲,和眼前这个一脸幸福的女子,陈飞燕登时愤怒起来。
“小姨娘,你吃红果么?”
那是豆花,她看到一脸愤怒的陈飞燕,以为她也想吃红果了。
豆花举着糖葫芦,怔怔的看着她。
面对张发奎的时候,她总是怒火万丈,面对丁哲的时候,她嫉妒而怨恨。可是面对天真无邪的豆花,陈飞燕居然有着一丝羞愧:“我、我、我不吃。”
“你吃吧,我丁爹爹说,助人是快乐之本。好吃的东西要学会分享,我丁爹爹很疼我的,我想吃了,丁爹爹还会给我买。”
羞愧、内疚,在这个孩子面前,陈飞燕一败涂地。
那支冰糖葫芦到了陈飞燕手里,那是豆花塞给她的。丁哲牵着豆花的手,豆花伸出小手跟陈飞燕作别。
自始至终,丁哲都没有再正眼瞧过自己,对她,更像是面对一个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