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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1 / 2)

一个个贞观一朝著名的官二代,最大的不过是十来岁的小屁孩,小的六七岁,挨个上来见过。

他们的父辈,早在虎牢关便与明宇相熟。早知他聪颖过人,本事非同小可,又与李世民关系亲近。回到家中,也多多少少向妻儿提过他的名字,也算是有个耳闻。

再加上明宇昨日一战成名,传遍长安,顿时在这长安膏粱纨绔的圈子中流传开来

他们此时可不比日后的风光,不是驸马就是小公爷。此时李世民还未登基,他们父辈还未做到当朝宰相,一品国公的显职。现在充其量在长安城中只能算上是三流的纨绔。

古往今来,纨绔子弟也有等级之分,根据父辈们的官职,家世,政治立场分为各自的小圈子。若是家世不达到一定的层次,更是不可能会被接纳。

程咬金,房玄龄等人此时尚在李世民手下,虽说有些功劳,但是比起随李渊打天下的开唐老将,根深蒂固的豪门世家分量上差得多。同样是降将,就连对比能独领一军平灭四川的李靖也是尚且不如,只能算是秦王府的属将,并无甚实权。

程处默,尉迟宝林,长孙冲等人虽说也算是官宦子弟,但是论其身份地位,对比独孤杰那几个百年豪门的世家公子可差了好几个层次去。

此时听到往日不可一世,连与他们说话都嫌掉价的顶级纨绔,被李明宇孤身一人挑翻在地,几百号人如砍瓜切菜般的就给收拾了。一个个都用崇拜得目光望着李明宇,敬佩的无以复加。

侯杰因为出身的缘故,对这种豪横人物最为崇拜,此时麻杆似的瘦小身躯激动地发抖,问道“明宇大哥,你果真一人便打翻了几百号人么?”

明宇搔搔头,颇为不好意思道“那倒没有,几百号人累也累死我了。他们几个家伙加上前前后后几波豪奴护院,百来号人当是有的。不过我只每人打断了一条腿,割了独孤杰他们几个人一只耳朵,什么拿来下酒,踩碎蛋蛋,扒光了吊在城楼上可一概没有。”

“哇!了不起,太了不起了!”一群纨绔们大声赞叹,这些人大多都是武将世家出来的,或是房玄龄这种亲临过战场的文士,一个个家学渊源。将门子弟从几岁时便要跟着父辈习武,自然知道单枪匹马打翻百来号人需要何等强悍的身手方能做到。若是身经百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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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将便也罢了,可眼前这位,也就比自己大上一点?心中更加佩服。

程处默挑起大指,赞叹道“往日听我爹提起明宇哥,说他如何如何了得,起初我还不信,以为是我爹随口胡诌的来蒙我。自从昨日听了老大的壮举后才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也只有这样以一敌百的好汉才配当我程处默的老大!”

“早看那个几个坏种不顺眼,仗着家族有几分势力横行霸道,平素总是对我们呼来喝去,都不拿正眼看我们。明宇哥你揍了他们,当真为我们出了一口恶气!”牛建虎想起往日他们几个没少受到独孤杰他们的欺压,听到被明宇哥教训,心里快意非常。

尉迟宝林也瓮声瓮气的跟着说道“明宇哥打得好!上回他们仗着人多,十来个人打我一个,好悬没把我打吐血了。我跑回家想要偷俺爹的马槊去捅死他们,结果俺爹又揍了我一通!”

一群半大小子,最是血气方刚,好勇斗狠的年纪,热血上涌之下,你一言我一语,越说越近乎,最后竟然异口同声的跟着程处默一起将李明宇认做了老大。

程处默一拍胸脯,大声道“从今日往后,你就是我老大!往后我们老程家两兄弟可就麻烦你多照应了!”

侯杰他爹侯君集,早年间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本是泼皮混混出身,颇有勇力。前几年李世民开府建馆,招揽英才,侯君集慕名投奔,李世民见他果然身手不凡,屡立战功,颇受重用。虽然眼下侯君集大小也算是个将军,可惜早年间市井习气太重,时不时的娘老子张口就骂,侯杰“子随父性”也学了个十足十。

他激动的满口黑话“处默说的对,往后你就是我们带头大哥!兄弟们就跟着你混了!再遇到那不开眼的,不消大哥动手,兄弟我就给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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