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要是有人参观,还是要做出一副神棍样子的,让我想想,神棍是什么样子来着……
我说,要有光?
不对不对,这个有点太嚣张了。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不行不行,这个太故弄玄虚!
阿米托福,贫僧法号虚竹,修行于太青山圣母院哈利路亚房?
不好不好!”
思索半天,他将这一切全部都放弃掉了,最后想到的便是老师那一张神秘兮兮的脸颊,那才对他的口味,尤其是嘴里还念叨着让人听得懂,却又听不懂的咒语时,估计可以让一些人彻底的陷入迷茫……
“这个好!”方莫点了点头,笑吟吟的脸颊,迅速变得神秘了起来,望着依旧还在变大的这只宠兽,他喃喃自语道,“天为罗盖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夜间不敢伸长脚,恐踏山河社稷穿!”
想到这句话将会带来的无数惊叹,他便微微笑了起来。
据说,这句话是某个乞丐皇帝在当和尚的时候,由于一天没有吃饭,外加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安眠,躺在寺庙外面所作的一首诗。
打油诗而已,但是却可以看出其志向。
一个乞丐一样的和尚,却说出恐踏山河社稷穿这等恐怖的话,足以证明对方的志向远大,且心怀天下。
……
十分钟后。
方莫抓着一条长长的锁链,脸色阴沉的带着哗啦啦的声音从实验室里走到了店铺当中,他站在那里,却没有受到其他人的关注,反而是身后那个比驴还大的狗,引起了众人的围观。
那些人不敢进来,只敢在外面看着,一个个目瞪口呆,嘴里胡言乱语,仿佛见到了神迹一样。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不和谐的声音出现了。
张达贵疯疯癫癫的站在外面,望着里面那头比驴还大,浑身有着一道道蓝色虚焰的狗,他彻底陷入了癫狂。
“他,他就是一个骗子,怎么可能真的成了,而且,而且还是,还是这种可怕的宠兽……”
这家伙的眼里有着羡慕,嫉妒,以及不服气,更有着一种深深地挫败感。
张达贵跟方莫拜师也就差了那么十多天时间而已,可他所学到的东西,却连方莫的万一都没有。
本以为大家都是打杂的,谁知道,对方却是尽得真传,不仅在众目睽睽之下进化成功,让他没有了话语可说,还进化的那么恐怖。
“狗子,是你吗?!”
少年站了起来,他都有些不敢相认,抓住肥胖的婶婶道,“它,它真的是我们家的狗子吗?”
激动之下的他,并没有发现他那肥胖的婶婶此时数度变化的脸色,以及最后彻底的化为温情的柔和,“是,是我们家的狗子!就算是化成了灰,我也认识,你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抱抱它啊!”
她变了,从刚刚恨不能把这个没爹没娘的侄子摁死在茅坑里,变成了我就是他爹娘,谁要是欺负他,先把我弄死。
世间之事,果然既是神奇又是无聊。
方莫将这一切看在眼里,默默地发出了一声感慨,同时将那大铁链子交到了少年手中,“链子,五百。”
“五百?才五百?!你这是看不起谁呢?!”肥胖的婶婶噌的一声就站了起来,找遍全身,拿出来一千块钱,豪爽的递给了方莫,傲娇的抬起头,肥胖的脸上难掩兴奋,“我们家,有那么缺钱吗?!”
她仿佛忘记了,方才的她是有多么的可恶。
那一刻,她就像是一个守财奴,只要少年多花五毛钱,就要打死在街头。
现在的她,却愣是把那一切都忘记了。
更是将侄子当成了全家的宝贝,掌上明珠,颤悠悠的肥脸上的那一抹骄傲,仿佛就是在说,家里有多少钱,就花多少钱,那都不是个事儿,就算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也得让自己的侄子风风光光的。
无语的方莫,只能在心里想,“这,大概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本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