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篱笆墙的另一面,郑世桂的妹妹郑世凤,趁着上学前的空隙,帮妈妈分担点活,背着还在熟睡中的妹妹郑世祥,前后走动着。
郑世祥不是郑朝宗的女儿,她是郑朝宗东北的一个朋友寄养在家里的。
郑世凤看见李开文在刷牙,就好奇地走了过来。
“开文,哥”郑世凤怕冷似地哆嗦着“你在做,什么?”
“刷牙啊,你还没上学?”李开文见是拖着长长麻花辫子的郑世凤,满嘴泡沫地回答。
“刷牙?”郑世凤的不解更深了。
在十四岁的女孩郑世凤眼中,多年来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开文哥,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郑世凤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从小到大,喜爱听广播的爸爸郑朝宗没事就会对他们兄妹或者邻居们讲起隔壁的开文哥。
听戏文听多了的郑朝宗,耳熟能详就把一些常见的词汇,生搬硬套在开文头上。
什么英明神武、玉树临风、龙章凤质的,只要是形容男子英雄的,他一概毫不吝啬只管往李开文身上套用,反正也不用花钱。
那时李开文正叱咤风云。这些词语虽然夸张离奇,但距离能产生美,大家也就津津有味地帮着郑朝宗润色。
有时李上前在边上听到别人明显地恭维话语,心里也是乐呵着,嘴上却谦虚地说:“这个儿子是白养了,连买包盐都得我自己掏钱。”
在众人拾柴般称赞的大环境下,郑世凤也在心里极尽想像地,给开文哥描绘出了一副尽善尽美的面孔:
足蹬白底黑帮的皂靴,身穿鳞甲遍布走起路来叮当乱响的战铠,头扎一尘不染随风瑟瑟的包巾,面涂黑漆马乌的锅底灶料,手提一根传说中令长则长,命短则短的如意千钧棒,跨着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在田间威武地巡视。
李开文当然不知道眼前这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在想像中给自己搞了那身不伦不类的打扮。
他见郑世凤仍似不解的样子,就三两下刷完牙涮好口用毛巾一擦,然后告诉她:“刷牙和洗脸洗澡一样,是清洁,为了身体健康。”
郑世凤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李开文退伍回来的那晚,郑世凤和父亲、哥哥一起过来串门。
第一次看见穿着笔挺绿军装热得汗流浃背的开文哥时,小郑世凤的内心竟然有一丝失落。
但造成这种失落的海拔又未免太低,没一会郑世凤就对开文的二八大分头充满了兴趣。这兴趣说不清又道不明。
村上的男人无一例外,不是懒惰成性标志般的光头,就是邋里遢外像征性的平头。
李开文的浓密黑发,由左往右梳理地熨贴,晶莹宽大的额头在白净光洁皮肤的衬托下,又明白无误地凸露,将伟人式的神韵尽显无疑。
随后几天再见开文哥时,郑世凤的心里总有一丝不安,这不安让她无可奈何地选择逃避。
有几次在村里遇见躲不开时,她大着胆子和开文哥问了个好后,扑闪闪的大眼睛就开始左顾右盼。其实她内心狂跳时的眼角余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开文哥明朗俊秀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