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次的出发,无数次的感动,为自己每踏出一步而欣喜,从开始的胆怯到现在的游刃有余,走过的还是那些风景,而看风景的心早已变迁。
旅途的魅力,最初只是追逐风景,而现在是出发时的那份心情,五味杂陈,有担忧,有窃喜,有期待,更有憧憬……
旅途的魅力,或许只为偶遇一次途中人,偶遇一次途中事,或途中听过的那首歌,和那杯有故事的美酒,和看一次绚烂无比的晚霞……
我喜欢出发,诗人汪国真这样描写:凡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有双脚,还有未来,怎么能不喜欢出发呢?没见过大山的巍峨,真是遗憾,见了大山的巍峨,没见过大海的浩瀚,仍然遗憾,见了大海的浩瀚,没见过大漠的广袤。依旧遗憾,见了大漠的广袤,没见过森林的神秘,还是遗憾。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我有不老的心情。
于是,我会选择再出发。
我有我喜欢出发的理由。
一:古人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在路里,路在脚下,脚去丈量,凡是你用自己的双脚丈量过的土地,都是你的一本书。余秋雨老师称之为“路书”。
你的气质里有你走过的路和读过的书,常听人这样说,走过万里路的人,身型与思维的确超过常人,体型不再臃肿,思维不在迟钝,见惯了高山湖泊,大海大漠,内心的坚定会写在容颜里,直到老去。
这也是行走的力量。
二:出发是对生活的热爱,我们唯有热爱生活,生活才不会辜负我们。我们最终都会走向平凡,由年少轻狂到走向坦然,生活不会眷顾我们太多,给予我们额外的色彩,走向平凡却是平淡生活的终极幸福,出发去旅行,便是我们平凡生活的小确幸,小激情,在平淡中咀嚼生活的甜蜜。
三:出发去旅行,无需考虑要成为别人眼中的自己,更多的是自己眼中的自己。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心境,是我们厌倦了自己城市的庇护所。在远方,你可以随意的装扮自己而不在乎路人的眼光,因为没人认得你;你可以随心所欲的穿自己喜欢的衣服,梳自己喜欢的发型,高声唱自己喜欢的歌曲,没人在乎你,也没人注意你,你就是你自己。
我在欧洲的那些日子,将自己以前从不敢尝试的服饰与发型,统统试了个遍,我每天梳着两根麻花辫,“招摇过市”,没有异样的目光,反而有欣赏的眼神流露,这是我在自己的城市不敢尝试的发型,我终究活在别人的眼光里,那是因为我太在乎别人的眼神了。
后来发现,真的无需把自己太当回事,其实没几个人会在乎你今天穿什么,梳什么发型。有时候,我们是自己束缚了自己却茫然不知。
有时候,我们想做回自己并不难,找一两个合得来的旅伴,或一人独旅,有多远走多远,那个时刻,你只能做回你自己,或许因为一次旅途,你认识了一个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