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年不见的好朋友,再见之后很可能会瞎扯的乱聊天。
林森一边泡着冻猪肉,一边看着一头猪,然后跟钱意聊天。
“大学毕业了,你准备去干什么啊?准备做什么工作?我打算继续跟你做同事。”
林森真的是决定赖定钱意了,对于他这种只担心身后事的男孩子来说,生活就是这么的快乐。
“噢,最近被爸妈赶出家门了,流浪在外只能摆摆路边摊,这样子赚点小钱,勉勉强强过日子的样子。”
“最近我摆摊,觉得当个巡查也挺好的,正儿八经的公务员,早上打卡上班就可以出来逛街,还有免费的电动车可以骑,晚上一般不用加班,还有周末双休。”
钱意在那里洗着配菜,随口聊天。
林森眼睛一亮,心中默默的下了个决定,他决定去公考,成为一名光荣的雾都巡查。
对于他这种努力到不要命的大胖子而言,公考上岸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而且林森确实不喜欢那些按部就班的上班工作。
再说了,要是当了巡查,也可以算是一份体面的正式工作了,以后就可以找到更多甜甜的女朋友了。
结婚?
林森还完全没有这个念头,他就是想多谈几百次恋爱而已。
虽然有了很多个甜甜的前女友,可林森没有一个是想娶回家当老婆的,他就是血统纯正的渣男。
只有做过渣男的男人,才会知道做渣男是多么的快乐。
林森就是亲身体验过,所以才会不想留在魔都,继续单身生活。
只要成功过,然后失败过,才会明白什么才能够让你真正的继续成功下去。
所以哪怕是当几年的无业游民,林森也要跟在钱意的身边,这个胖子已经4年多没有找到一个女朋友了,想起来都是泪流满面,不得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忧郁的林森用尽全身力气把50斤猪肉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当着小香猪八斤的面,怒搓猪头。
八斤暴怒,生怕这头大肥猪抢小香猪的白菜吃,埋头狂吃。
然后林森就被钱意打发去厨房烧柴火了,钱意准备用大铁锅来把大块猪肉炖熟,然后再切块爆炒,做成红烧五花肉。
清凉的井水倒了小半个铁锅,林森美滋滋的开始烧火,胖子就是喜欢跟帅哥在一起,因为没有烦恼。
比较帅的人总是会面对各种的美食邀请的,林森知道只要钱意愿意,那么他可以一年到头365天每顿饭都吃到不一样的美食,还是别人买单的。
在林森这边存在的生存问题,对于钱意而言从来就不是个问题。
出门吃饭忘了带钱,没关系,当街卖艺就可以了,一张合照10块钱,很快就可以去吃大餐了。
长得帅的就是可以为所欲为,可以突破常人的思维惯性,做出各种不可思议的神奇举动。
林森觉得完全可以靠脸吃饭的钱意,竟然愿意放下身段去摆路边摊卖东西,这简直就是在造福全人类啊。
不就是烧火吗?
只要钱意愿意,林森可以烧一辈子。
水烧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