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意专门用了白花花的猪油进去炒锅,然后是各种葱姜蒜爆炒,就放入猪肉爆炒,然后再爆炒,再爆炒,再加入猪肉汤。
中火慢炖,再放入冰糖,还有一整瓶的啤酒,钱意就觉得事情做完了,不需要有其他的工序。
如果不是林森突然想起来提醒了一下钱意,钱意还没发现自己竟然全程都没有加盐。
不经常做饭的人一般都会有一个疑惑,那就是这个菜到底熟了没有?
钱意觉得自己不需要担心,反正都已经煮熟了,怎么炒都是熟的。
钱意拿起一双筷子,夹了一块五花肉出来,吹凉了放进嘴里。
味道怎么说呢?
好像有点淡,盐放的不够,嗯,好像汤汁收的不是很好,还要再浓稠一点,这个猪肉切的有点大块了,味道没有进到里面去。
钱意自己经常吃美食,所以对味道是很挑剔的,也能够吃得出来自己做的菜有哪些缺点。
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了。
钱意从口袋里面握住了自己的铜葫芦,心中默念咒语。
超级美味机,厨神就是你。
美味基因波一闪而过,集中优化这一大锅红烧五花肉。
钱意拿起筷子夹起了第2块五花肉,吹了吹送进嘴里。
卧槽!
这个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好吃的五花肉,真的是太好吃太好吃了,连我这个大学毕业生都不知道用什么优美的形容词,只知道太好吃了,太好吃了。
“木头好了,可以关火了,米饭也已经煮好了,我们开吃吧,这一顿饭可是我的拿手招牌菜绝对让你满意的。”
美食面前朋友是什么?
完全没有存在的价值嘛。
钱意自己打了一碗白米饭,然后舀了一勺红烧肉浇上去,美滋滋的就吃起来。
林森从灶台后面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身体,闻了闻红烧五花肉味道,感觉也就很普通啊,没有特别的香啊。
不过毕竟是钱意这个大帅哥亲手做的,哪怕是味道很糟糕,想来那些漂亮女孩子都会微笑着,甜甜的笑着,全部都吃光了吧。
林森也去打了一碗饭,然后打了一勺五花肉。
漫不经心的林森拿着筷子,夹了一块肉送进嘴里。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想做什么?
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