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确看清楚了帽子的颜色,请你相信我。
鸭舌帽是一种很平常的装饰,这种帽子在市面上十分常见。这没什么特别。
有。
他的帽子和普通的帽子存在分别。
莱斯说。
有什么分别?
帽子前方我还看见了四个字。
上面写着“薇儿蛋糕”
薇儿蛋糕?
难道帽子是出自一个名叫薇儿蛋糕的地方?
嗯,听起来像是一家蛋糕店。莫斯分析。
薇儿蛋糕店?
好熟悉的一个名字呢?莉西寻思着。
怎么?难道你对这四个字有印象?
嗯,似乎有些印象。
但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
哦对,我想起来了。莉西突然说。
在索玛区,确实有一家这样的蛋糕店,取名为“薇儿蛋糕”,但我不确定是不是那个地方。
莱斯女士,你确定在帽子上看到的文字,的确叫“薇儿蛋糕?”
是的,绝不会看错,确实是这四个字。
莱斯肯定回答。
莉西,将这四个字记下来。莫斯吩咐说。
你刚才说过,周围的光线十分昏暗,所以你没办法区分对方的性别是吗?
是的,他穿着很严实,帽子戴的很低,我根本看不清容貌。
体型呢?能形容一下对方的基本身材吗?
不算高大,身高大约有一米六。
身材不胖,从远处看应该不超过45KG。
那个人一直站在哪里吗?
不,他只停留了一会儿时间。
当我和安德鲁森先生交谈完毕,事后已经看不到他的踪影了。
也就是说,当你和安德鲁森交谈之际,他一直出现在哪里,然而当你们离开时,他也一并离开了对吗?
应该是这样没错,但我不敢断定。
毕竟,当时的我除了一门心思和安德鲁森讨论项链的价格以外,别的也没太在意。
题外话,我还想问你一个问题。莫斯说。
什么问题?
居然你和安德鲁森约见的时候,现场出现过第三人,为什么案发当天,当警方到达现场找你询问时,你没有将这些话说出来呢?
因……因为。
莱斯支支吾吾低下头,半天憋不出一句话。
因为什么?莱斯女士。莫斯追问。
因为我不想多生是非。莱斯回答。
是非?
呃……莫斯醒悟过来:“因为他们是警察?”
对,是这样没错。莱斯点头。
当时发现安德鲁森先生尸体的时候,警方对我的态度十分强势,仿佛就像把我当成杀害安德鲁森先生的凶手一样。倘若当时我将这件事吐出来,肯定会引起他们的怀疑的。要知道,虽然我在当天晚上的确见过另一个陌生人,但我却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和性别。
莱斯女士担心无法解释清楚对吗?
嗯,这只是一方面。
莱斯寻思一下,继续说:“如果无法将对方的名字、或是样貌等基本特征描述清楚,我担心那些警察一定会怀疑我,怀疑我有意想以此洗脱自己的嫌疑,从而故意说出一些无凭无据的谎话去蒙骗他们。”
但你为什么选择对我说这些呢?难道你不怕我把你说的这些话,全部告诉警察吗?
怕。当然怕。莱斯回答。
但我相信你不会这样做,莱斯补充说。
为什么会这么肯定?
因为你不是警察。
你是侦探,侦探有自己的职业守则。
职业守则?
莱斯女士,你似乎对侦探很了解嘛?
莫斯微笑说。
不,并不是我了解,而是因为……
因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