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白脸男身虚体弱得像个病秧子,连普通人都不如,和石不凡更没得比。
真动手,石不凡一根手指能把他碾死。
“混蛋,敢伤老子!”
白脸男硬是不服,拍拍屁股爬起来,恼羞成怒地又是一脚,一拳,再接一脚!
石不凡一动不动,像个木桩。
没一会,白脸男手疼脚疼浑身疼,明明打别人打半天,却比挨揍还惨。
“继续啊,我不还手。”石不凡负手而立,冷嘲热讽。
“你奶奶的,”白脸男越发恼怒,吼道:“给老子拿刀来!钢筋铁骨是不是,老子不信砍不死你!”
好家伙,要出人命啊!
胖官急忙拉住白脸男,劝道:“少爷,算了算了,何必和不懂事的乡巴佬一般见识。”
“闹出人命,咱和城主大人不好交代不是。”
丰伯更不敢和血衣家族的人撕破脸,急忙拽着石不凡往外走,“仙人,快走!快走!”
石不凡很厌恶白脸男,照他的性格,碰到就非教训教训这家伙不可。
不过强行忍住了。
原因很简单,他是和丰伯一块来的,得罪人会连累大丰部族。
石不凡随时可以一走了之,大丰部族不能,迟早会被算账。
来人间这么久,这点道理他怎会不懂。
离开粮仓。
丰伯赶着牛车原路返回。
此时天色已黑,街上的灯笼纷纷点燃,火苗跳动,有红的有绿的有黄的,五颜六色,将血衣城点缀得更加艳丽,像个精心打扮的美人。
石不凡无心欣赏,愉悦的心情全被白脸男坏掉,“那家伙是什么人?”
丰伯叹口气,“仙人有所不知,他是血衣家族的大少爷,名叫血风,也是个出了名的败家子,荒淫好色,不学无术,人人嫌弃,要不是家族给他撑腰,连街上的叫花子都不如……”
丰伯对血风早有怨念,又骂又讽。
“血衣家族从祖上就骁勇善战,可这位血风少爷是个例外,除了玩女人啥都不会,他爹恨铁不成钢,把他发配到粮仓来管差事,不许他出去抛头露面,给家族丢脸。”
“以前我们大丰部族的税粮只有十袋,他来了以后给我们加到二十袋,可恶得很!”
……
丰伯喋喋不休,越说越气。
“唉,没办法,人家说二十袋,咱就交二十袋,说一百袋,咱得交一百袋,”丰伯苦笑了一下,“敢不服?人家随便出动一支骑兵就灭你全族!”
石不凡能体会到丰伯的无奈,道:“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回去再凑十五袋粮食,给他们送来呗。”丰伯咬牙道。
以大丰部族目前的状况,恐怕要将家家户户的所有存粮都收来,才够十五袋税粮。
问题是,交了税粮,他们怎么活?
等死么?
石不凡也感觉头疼。
他有心帮忙,却没法凭空变出十五袋粮食来。
除非学会高级的变化术,比如点石成金。
“仙人你看,前面有座庙,咱们在这将就一晚。”丰伯一路寻找落脚的地方,看到有座庙,心头一喜。
血衣城不缺客栈,但都得花钱,丰伯舍不得。
“行!”石不凡无所谓,点头同意。
他走到庙前,发现这是一座青砖红瓦的土地庙,布置简约却五脏俱全,香火气浓重。
庙里供奉的是当地的土地公神像。
神像正对庙门,由上好的石头雕刻,外面漆了一层金。
这里的香火不错,案桌上摆着满满的供品,以及未燃尽的香。
神像前的地面被磨得锃光瓦亮,显然经常有人在这跪拜。
“仙人,我先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