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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说不通,便用强。(2 / 2)

原本是吴争他们以有备对无备。

可这时,是鞑子骑兵以有备对无备。

当鞑子骑兵出现在始宁街南城隍庙口时,吴争只来得及嘶声喊出一句“各就各位。”

可想而知,这种慌乱的程度。

这支千人的军队,是拼凑而成的。

三百多经过三个月训练的吴争的嫡系。

三百多原卫所士兵。

三百从朱以海那分来的刚刚扔掉锄头的壮丁。

还有就是百来名临时花重金征召的当地游民。

命令,在这个时候真得不管用。

这个时候得杀人。

吴争没有杀人。

他只能身先士卒,率三百多嫡系向鞑子骑兵发起反冲锋。

为那些新兵菜鸟赢得整束的时间。

沈致远在杀人!

很难想象,一个从没有杀过人的少爷公子。

第一次杀人会是举刀向自己人。

沈致远在流泪,不是因为惧怕,而是他发现,自己并不害怕杀人。

这是一种心理的颠覆。

所有人的观念中,杀人都是一种罪恶。

敢杀人的人除了刽子手,就是强盗恶人。

可沈致远发现,自己竟有些喜欢……杀人的感觉。

这让他控制不住地流泪,他认为自己成了恶人、罪人。

杀人,是震慑混乱最好的方法,特别是对那些乌合之众。

身经百战的老兵,面对杀人,反而会激起强烈的反抗情绪。

可对于这些平日欺压百姓为乐,手中却无人命的二流子来说,杀人的震慑是极大的。

混乱由此而稳定下来。

这些人这才发现,身边就只有他们自己了。

三百多精锐被吴争率领反冲锋去了。

卫所的三百多人依照吴争的命令,自觉地回到了屋顶上。

三百壮丁在小安的率领下,分散于店铺中。

这就是各就各位。

地痞油子们这时觉得自己真孬。

听着南面那拼杀声,他们觉得自己怂。

仗义每多屠狗辈。

对于这些混子来说,面子的重要性远高于性命,当然这也是有前提的,前提是会不会真死。

但现在,他们发现会真死,不是死在鞑子手里,而是死在面前这个沈少爷手里。

沈致远杀了三人,脸色赤红,双目亢奋圆睁,手里滴血的刀微微抖颤。

混子们不约而同地一声吼叫,从地上捡起之前三百鞑子尸体边的弯刀,一窝蜂地向增的战场涌去。

沈致远愣了半晌,这才回过神来,大喊道:“回来,回来,你们该上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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