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盛乐的阳光,
想念那安稳的日子。
就像是一个男人,在外面胡混了好多年之后,才忽然良心发现,希望找回家里的温暖一样。
但疲惫之余,又有着一种极大的满足感。
这一次,
老子的功劳,
应该是最大的吧。
地盘儿,人口,势力,地位,都该有了吧,
破产危机,应该也能缓解了吧。
四娘,也就不用那么累,能抽出更多时间来陪自己了吧。
“啪!”
郑凡一巴掌拍在自己额头上。
自己这是憋坏了么,
怎么不管想什么事儿到最后都回归向了同一个主题?
“送主上回去休息吧。”薛三指了指身边的两个甲士说道。
郑凡摆摆手,道:
“我想再多晒会儿太阳。”
血刚飞溅出来时,是热的,甚至,是烫的。
哪怕,血液的温度,其实并不算很高,但它所能给你的心理感觉,却觉得很烫很烫。
但很快,血就会马上变冷,让你打寒颤。
太阳,
在缓缓地升起,
郑将军就这么抬着头,看着太阳,感受着阳光撒照在自己身上的温度。
他从未觉得过,日出,居然能这么美,这么地,让人留恋。
早食,被送了上来,因为胜局已定,所以真的不用节约粮食了,也是为了犒劳厮杀辛苦一夜的军士,早食是肉干煮出的汤,窝头管够,以帮助士卒们早一些恢复气力。
郑凡接了一碗汤,小口小口地喝着,其目光,还是在不停地打量着城墙外的旷野。
待得一碗汤喝了半碗,准备递给身边的一个甲士时,一声啼鸣,忽然自上方传来。
郑凡抬起头,
用右手挡住自己的额头,
他看见一只雄鹰,在天上翱翔和盘旋。
一时间,
先前的“诗人”“散文家”“艺术家”等等角色,全都被剔除;
什么“伤感”什么“文艺”什么“大漠孤烟直”的矫情,迅速抛弃。
郑凡感觉自己似乎又一下子找回了原本生活的节奏,
对身边的薛三喊道:
“快,给我脸上再抹点儿血,把包扎好的地方给我解开,快,快,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