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心态崩了,这里的人怎么肥事,吃螯虾也就算了,竟然还会吃蚂蚱,好口怕。
但她吐完过后,竟然又折了回来,继续处理小龙虾,只是绝对不敢看蚂蚱了。
秦飞觉得好笑,思索片刻,说道:“你知不知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典故?”
楚幼岚饱读诗书,这个问题不难:“传说很多年前,螃蟹泛滥成灾,挖洞使稻田缺水,还会伤人,被人称为夹人虫。”
“等到大禹治水时,就遭到了夹人虫的侵扰,大禹手底下有一个叫做巴解的能人,想到办法,挖渠沟,灌沸水,把夹人虫烫死。”
“烫死的夹人虫浑身通红,发出一股鲜美的气味,巴解好奇,就尝了一口,结果非常好吃,于是这些害虫就成了家喻户晓的美食。”
“后人为了感激巴解,就在解字下面加个虫字,是为蟹。”
“现在常用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来形容那些勇敢做某件事的人。”
楚幼岚回答的很详细,秦飞满意点头:“现如今,螯虾在稻田里破坏禾植,蝗虫肆虐导致百姓颗粒无收,此两物既然无毒,为什么不可以作为一道食物?若能研究出合适的吃法,传播开来,必能永远杜绝二患。”
“我现在做的,就是想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听到秦飞的陈述,楚幼岚有些瞠目结舌,她原以为对方是个奸商,用这些害虫骗人,不料出发点却如此崇高。
楚幼岚起身,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小女子目光短浅,见识浅薄,还请秦大哥恕罪。”
其实秦飞远远没有他自己说的高尚,更多是想赚钱好吧,但对员工洗脑教育,今后班子才好带嘛。
事实也的确如此,当楚幼岚有了信念,便不再惧怕那些小龙虾了,处理效率明显提高。
很快就到了中午,如今店里有了两个人,而且楚幼岚还属于长身体的阶段,秦飞不能再去买包子凑合,煮了锅饭,炒了青菜,鸡蛋,还做了二十只小龙虾,让自己的员工尝尝鲜。
秦飞剥了只虾肉递给楚幼岚,看得出来,她还是有些抗拒的,但一想到秦飞是在做伟大的事,觉得怎么都要支持老板的工作,楚幼岚便硬着头皮,将虾肉放入口中。
嗯?
楚幼岚紧皱的眉头忽然伸展开来,清澈的眼睛里宛如有星光:“秦大哥,螯虾好好吃哦。”
“记住一句话,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没有不能吃的,只有不合适的烹饪方法。”秦飞逼格满满地总结道。
楚幼岚猛点头,秦飞在她眼中的形象不断拔高。
“所以等会儿的油炸蚂蚱,你也帮我尝尝。”秦飞冷不丁的说了句。
楚幼岚神色一变,满脸写着抗拒。
吃过午饭,楚幼岚主动承担洗碗的工作,秦飞也乐得轻松。
可听厨房里乒乒乓乓一阵乱响,秦飞连忙跑过去一看,盘子碎了两个,碗也破了个大缝。
楚幼岚一脸无辜加可怜地站在那儿。
“装可怜没用,损失从工钱里扣。”秦飞冷哼一声,拂袖离开。
下午,秦飞有时间眯了个午觉,结果被个胖子扰了清梦。
王子段捂着屁股,提了个礼盒来到店铺:“干爹,我来看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