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出门后,吴溥也出门去文渊阁上班当值。
今日无大朝会。
吴与弼继续在家里看书,顺便弄黄昏哥哥让他整的那个叫什么字典的东西,对这件事,吴与弼兴致盎然,曾拿给高贤宁看过,这位大才当时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最后只用了一句话来形容这件事:千古读书人之福祉。
有高贤宁如此高的评价,吴与弼岂能不动力十足。
吴李氏今日回娘家。
绯春送早食来时说过,因为天气太过炎热,张红桥的换洗衣服不够,打算带张红桥去做几身长裙,钱么,自然是府中帐上出。
黄昏当时没吱声。
也不敢吱声。
怕锦姐姐误会。
兴许是一大早就被黄昏折腾得够呛,徐妙锦心情极好,笑着说那张红桥我见过,谈吐不俗,应该是出身诗书家,也别苛刻着她,做几身好点的衣服罢,现在已经夏末,过了秋老虎就会寒凉,顺便帮她把秋冬两季的衣服也做了罢。
顿了下,想到什么,又对绯春道,去多支一点钱,小女孩十三四岁,爱美了,绯春你去买点首饰,也给她买一点回来。
她想得倒是美。
张红桥和吴与弼年纪差不多大,没准以后可以撮合。
是以偌大的黄府,除了丫鬟和小厮,就只剩下徐妙锦一个人在晃荡,好在咱们的大明第一美人儿不是花瓶,也喜欢看书。
日子倒也不无聊。
只是看着看着,徐妙锦就会用手摸一下秀发上的那枚木簪。
然后呵呵傻笑。
像个地主家的傻姑娘。
长街上,绯春和张红桥从绸庄出来,道:“红桥啊,做了这几身衣服,你别有负担,也别觉得是咱们姑爷在收买你,想让你当通房丫鬟,没有的事,知道不?”
张红桥没好气的笑了。
我就没想过。
不过心中倒是有点奇怪,黄府的东家和夫人,怎的如此慷慨,自己一个买回来的丫鬟,竟然也能穿绸,和这位绯春姐姐一样的待遇。
这位绯春姐姐可不是一般的丫鬟。
陪嫁丫鬟。
以后没准还能得个小妾的名分,虽然依然低微,但比起丫鬟来,可就好了许多。
绯春呵呵乐道:“知道就好,姐姐其实对你没有意见,说真心的,姐姐甚至有点喜欢你,不过姐姐更在意小姐的幸福,你懂吗?”
张红桥的谈吐和气质确实很容易引起人好感。
张红桥开始以为绯春是在告诫别和她去争夺东家的宠溺,现在才明白,原来这位绯春姐姐是在意夫人,心头有些暖和。
这样的主仆,真不多见。
于是认真的道:“绯春姐姐,你不用担心我的,我有自知之明。”
绯春呵呵乐了,“走,买首饰去。”
小姐也是笨得很,被姑爷一根粗制滥造的木簪就收买了,天天有金银钗子不用,非得用一根木簪,传出去还以为咱徐家的小姐在黄府受到冷落了呢。
嗯,自己不买,给小姐买一只朱钗。
两人满载而归。
绯春带着张红桥来到主院,笑眯眯的站在小姐面前,乐呵呵的道:“小姐小姐,我有礼物给你哟,你猜猜看是什么?”
徐妙锦抬起头,看了一眼绯春,又看了看她身后的张红桥。
嗯,不错。
小姑娘底子很好,垂髫长发上插上一枚金簪,瞬间就光彩照人了,手腕上那个玉镯子也很是加分,绯春买东西的眼光还是有的。
笑道:“什么礼物?”
绯春拿出她精挑细选的簪子,笑道:“好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