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大哥你上不上,不上我上了,我要咬死他!”
另一头巨狼忍不住了,低头死死盯着孟庆跃跃欲试。
“输了就给我们当食物吧,你倒是没那些哥布林那么臭,看起来很好吃。”
“想吃我可要看你们的牙够不够尖利了,你们输了来给我当坐骑怎么样?”
“做梦!”
“那就扒皮剔骨,毛皮做成大衣,骨头做成武器,肉成为干粮,下场你们可接受的了?”
孟庆低吼着,不看外形完全与狼无二,他的话让对面三头狼都来回踱步,明显紧张了起来。
“我来会会你!”
三只狼里体型最壮硕的巨狼上前几步,在距离孟庆十米远的地方站住,琥珀色的狼眼里满是凶残,见过血吃肉的野兽就是这么可怖,远不是吃素的能比拟的。
瞥了一眼另外两只来回踱步的巨狼,孟庆微微一笑,对着身旁的哥布林吩咐了一句就越众走出,这在巨狼看来更是找死,尤其是另外两只巨狼已经做好偷袭准备的情况下。
一对一孟庆完全不怕巨狼,一对三就有些棘手了,庞大的体型带来的是更锋利的牙齿与尖爪以及更强的冲击力。
狼一直都以敏捷著称,体质与耐力更是远超哥布林与人类,这样的生物,如果不是生理因素限制,本该高居于人类之上的,在野兽之中,它们是相当完美的存在。
孟庆手持骑士枪改成的狼牙棒,比他的身高还要高,钢铁材质的狼牙棒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微光,巨狼的眼睛一直落在孟庆手里的武器上面,在它看来只要让孟庆丢下武器,这一战就能轻松取胜。
孟庆身后围观的哥布林们很担心孟庆的安全,但也有哥布林对孟庆相当放心,见识了孟庆一次次不凡的壮举,不少哥布林已经把孟庆认作无所不能的存在,巨狼又如何,依旧能轻易取胜。
对峙没有持续多久,在绕着孟庆走了一圈后,巨狼就发起了扑击,不过扑击到一半巨狼就越到一旁躲过了挥舞过来的狼牙棒,双方的力气都有消耗,说不上谁更多。
巨狼很狡诈,不断的多次尝试扑击引诱孟庆消耗力气,如果真的在这里被三只巨狼围攻,孟庆有可能会真的危险,不过他尚有五队五十多名同伴,谁更危险显而易见。
一棒砸中从身侧扑来的巨狼,孟庆呼吸急促,这不是装的,和巨狼对峙五分钟时间,双方都累的不行,孟庆的体质明显不如巨狼,很快就显露出疲态,这也是巨狼所期望看到的。
“危险!”
发现远比立在远处的两只巨狼忽然跃起,一左一右的从孟庆身后朝其发起攻击,哥布林们惊呼起来,各自持着武器就要上前。
但在巨狼看来为时已晚,它们有信心在片刻后将孟庆咬死,让这群哥布林失去首领方寸大乱。
“等你们很久了。”
孟庆之所以没有最开始就展露天赋,就是怕另外两头狼见势不对拔腿就跑,他可没信心在视野开阔的地方跑过巨狼,只有引诱他们靠近自己才能出其不意的将三只巨狼全部擒下。
早已准备好的手段使出,成功的将三只距离自己不过五米的巨狼四肢都捆缚住。
孟庆快速转移位置,两秒钟后哥布林们投掷而来的甩网到来,先后将巨狼裹住,待巨狼挣脱灌木延伸出的藤的捆缚后也为时已晚,绿蚕丝制成的甩网,除了惧火完全不虚巨狼的力气。
大群哥布林将三头巨狼包围住,手持武器发出威吓,让三只巨狼裹着沉重的甩网来回奔波,最终也没有意外的被灌木缠绕到动弹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