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份魔药啊,义父你说这个人到底什么来路,怎么有这么多的魔药!”
同样身为骑士的雷蒙义子,对魔药的作用非常清楚。
对所有骑士而言,这都是能增强实力的宝贝,尤其是对资质差的骑士而言更是堪比性命一般宝贵的东西。
在普通的男爵领,不为领主服务,你拿着钱可能都买不到一份魔药,价格也比原本的价格高很多。
魔药是不愁销路的,是和金币一样坚挺的财富,有时候金币无法达成的事情,魔药就能达成,比如招募骑士,有魔药可以非常轻松的招募到想魔药想的快要疯的流浪骑士。
“最差也是一个子爵的管事,更有可能是某位更大爵位的贵族管事,即使是子爵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魔药也不轻松,如果魔药这么轻松可以获得的话,它的价格也不会这么高。
不管怎么样,咱们现在是保住了这份营生,这可比马戏团省心省力的多,来钱也更快。
有了魔药,我或许没有指望了,但你成为初阶中位骑士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我只期望有一天,你能触摸到中阶骑士的门槛,那即使我死了,我也能笑着离去。”
雷蒙虽然很多地方都做的并不尽人意,但对义子的感情还是很真实的。
他老了,只希望老到走不动的时候,能有个人陪在身边,只要一天能说上几句话也好过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等待死亡的降临。
“义父,您放心吧。”
雷蒙的义子激动的跪在雷蒙面前。
雷蒙这话是要大力培养他了,他也相信不管他的骑士天赋有多差,有充裕的魔药在,未来还有更多的魔药可以获得,他有生之年很有可能成为强大的中阶骑士。
“怎样了?”
发动植物操纵能力轻松在南门守卫的视野死角离开蔷薇镇,在看到孟庆归来后,兰雅一行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重回蔷薇镇,兰雅表情很平静,心情也很平静。
经历了铁山领那样的事情,她对返回人类世界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现在的她,对生活在丛林里与哥布林相伴很满足。
至少在那边,不会遭受白眼非议羞辱,那些东西有时候比利剑还要伤人。
“搞定了,东西到手了,让巨狼进来吧,没有马,只能委屈巨狼拉车了。”
孟庆点点头,视线落在一旁的巨狼上,巨狼们不明所以,但在被绑上绳索开始拖拽沉重的马车后也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即使再怎么不满,但在经历了同生共死的考验过后,些许苦头巨狼还是吃得下的。
孟庆重视巨狼,巨狼也不是真的白眼狼,它们很清楚孟庆对它们的意义,也会尽最大努力帮助到孟庆。
狼并不适合拉车,因为它们没有牛马那么健硕的胸脯。
但在孟庆的操作下,巨狼们还是拉动了马车,沿着孟庆打开的围墙缺口,在夜色的掩护下轻而易举的离开了守卫众多的蔷薇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