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武侠小说 > 尽余晖 > 第二十四章 越秦岭,见座雄城

第二十四章 越秦岭,见座雄城(1 / 2)

离开晋阳,林亦保持着平时的速度,一路游山玩水,领略沿途的风景。时不时感受着帝都附近百姓的居住条件,果不其然和河北道周边的生活方式有很大区别。离开河北道后,气候变化尤为明显,他不得不拿出了准备许久的厚袄子,穿在了身上抵御寒冷。

北方的天气像是普通的干冷,只要穿得厚些,或者身体素质强点,就足够抵御北方寒冷的气候。而渐渐走入那条秦国山岭的分界,空气中的水润便逐渐的浓郁起来,在山间度过一夜,白日清晨的时候,身上穿着的衣衫只需要轻轻拧几下,能啪嗒啪嗒滴出许多水珠。

这样风餐露宿的日子,他倒是在度过秦国山岭的时候,有过几夜。好在身体结实顽强,湿润的空气也无法侵扰他的身体,才未出现任何不舒适的病症,也没感染风寒。

冬季来临的时节。

不管是河北道,还是秦岭以内,都带着凌冽的寒意。

穿着旧旧的厚袄子,身上也有着点点寒意从背后破烂的洞口袭进来。林亦走路的时候,每次都是一手叉腰捂住烂洞,另一只手放在厚袄子的胸膛前,那柄银光闪闪的剑则是直接别再腰间,山岭之地,寒冷至极,并无人烟流动,更别谈那些抢劫的山贼。

在帝国内陆,基本不存在山贼这种行当。

大秦帝国,作为整个地域上最强大的国度,其内民风彪悍,百姓算不上淳朴,却也可以称之为敢作敢当。对于帝国的忠诚,乃是诸国中最浓的,百姓生活算不得安逸,但只要愿意勤奋耕种,顿顿吃上饱饭也不是什么问题。

凡是要上山为贼者,一经发现,当地官府还未出发剿匪,周遭百姓就会主动出击。安宁稳定的生活本就得之不易,要是再有人搅扰,那些百姓则必然将之视为死敌。

林亦身上这件破旧的袄子,还是两年前初到渝关边境的时候,刘文静见他身上并无御寒的衣物,赠与他的袄子。渝关的风沙严重的很,这件袄子他虽不经常穿,但一年不到的时间,袄子便成了破破烂烂的模样。也没找裁缝店做件新的袄子,随手找了些碎布,再是拜托邻居手艺不错的大婶缝补成新。

又是缝缝补补穿了几次,挨到至今。

日夜行走,累了便歇息。

一月后,终于看见了那座雄城。

......

帝都咸阳!

世家汇聚,龙兴之地。

千年前,有人在东方建立大秦帝国。千年来,帝国将领南征北伐,开疆扩土才有今日帝国的威势,震慑西方诸国蠢蠢欲动而不敢动。

帝国百姓安居乐业,自得其乐,是为千载盛世。

尤其是当今陛下继位后,虽承受过诸国的侵扰攻击,却也在这些战斗中,建立了大秦帝国的虎狼威势。再是平灭南方两国,开疆扩土,成为大秦帝国历史上疆域最为辽阔的年代。

北抵沙漠王庭,东南临两海,西至诸国群岭边境。

若非西方诸国传承几千年,帝国短时间还无法同时攻灭,否则西方诸国早已不复存在。多年前诸国骤然起了侵扰之心,连绵战火之下,帝国三军开拔,将西方诸国打的溃不成军,连累南方两国在那场席卷天下的战争中成为炮灰,国土被纳入帝国辽阔的版图。

“好一座雄城,我来!我见!”

望着暗黄色的高大城墙,顺着城墙的边缘一眼看过去,竟是连边际都看不见。林亦往后面退了几步,再是将视线延伸出去,依旧是没有看到尽头,可见这座雄城到底是有多大,里面又是居住了多少的帝国百姓。

收回惊讶,如同奇迹的帝都咸阳此刻就出现在他面前,惊讶附带的则是满足和好奇,经不住自言自语:“好一座千年雄城,也不知道里面是否有配得上这座城池的好玩意,若是还和晋阳差不多,那未免也有失格调了吧!”

最新小说: 符界之主 是江还是湖 血染侠衣 地煞七十二变 炮灰女修仙记 幽冥真仙 仗剑皇子闯天涯 一个人的道门 执法堂的大师兄 鬼谷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