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她也问过乔拉莫尔蒙。
乔拉告诉她,不要去试着看清对方的刀锋,因为无论如何也看不清,挨刀不要怕,只需不管不顾,向对方要害攻击即可。
巴利斯坦则教导丹妮,乔拉“一路莽”的路数不算错,但她最好不要学习,因为她是女人,穿的铠甲没他厚,力量也远不如他。
力量弱,则代表对方可以挡住她的攻击;铠甲薄,则意味着她可以承受的攻击次数有限。
嗯,板甲也可能被砍坏的。
还有一点,弯刀重量远不如双手大剑——亚拉克弯刀一般只有四五斤重,而丹妮的杂种剑有十几斤,巴利斯坦的剑更是重达20斤——以乔拉的力量挥动大剑,弯刀即便挡住,也只能减缓长剑挥击速度,丹妮力量不够,只要挡住了便能真的挡住。
对于丹妮,最好的应付方式便是不要去想要害攻击,先尽量打乱对方的节奏,接着才寻找破绽,一击致命。
如何打乱对方节奏?
看他握刀的那支手臂,根据肩膀处的动作,判断他刀锋大概的挥击范围——完全凭肩膀精准推测挥刀位置,在这个“低武”世界几乎不可能——之后再用剑去攻击他距离刀锋范围最远的部位,对方没穿甲,被砍中必然会受伤。
如果对方不管不顾,那就跟他以伤换伤,你有全身铁甲,肯定占优,如果对方强行格挡,那他大幅度改变动作,一定会出现破绽。
至于是什么破绽,便因人而异了。
就像白胡子说的,当丹妮那样去做时,果然发现了对方的一个破绽:佣兵弯刀的材质远不如她的钢剑结实!
她的剑只嘣了一颗米粒大的缺口,对方刃口却出现小拇指指节那么深豁口。
不由得,她又想起白胡子曾说过的话:这世上好钢难寻,维斯特洛也只有君临的铁匠能打造出精良的武器,多数佣兵甚至贵族,使用的铁剑都材质稀烂,故而魁尔斯和奴隶湾的青铜武器并没被淘汰。
嗯,魁尔斯骆驼骑兵使用青铜弯刀与长矛并非他们穷,相反,再没那个城邦敢说比魁尔斯更富有。
他们使用青铜武器只因为青铜武器已足以应付当前敌人。
扯远了。
丹妮发现对方便是白胡子口中“穷得只能使用稀烂武器”的佣兵后,便猛地用剑锋击打对方弯刀。
那倒霉蛋也察觉丹妮的目的,可他不能不去格挡,不用刀挡便要用肉去挡,终于,“当”的一声,他的破刀从中断成两截,丹妮剑势不停,将他脑壳劈成两片。
想到这,她不由在心中暗自发誓:“今后无论如何也要搞一套瓦雷利亚钢全身铠,嗯,还要一柄瓦雷利亚钢剑。”
灰虫子在一片血与火的气息中穿行,跨过冒着白烟的倒伏木栅栏,来到营地废墟中,看到做到焦黑木质子上发呆的丹妮。
她的白龙也趴在一边,正撕咬一匹被烧焦的战马。
察觉到来人,他警惕地抬起狰狞龙头,鼻翼间喷出两条细小火苗。待看清灰虫子的样貌,又低下头继续吮吸一根血糊糊的大腿骨。
“女王陛下,那些被围困的佣兵团如何处理?”灰虫子恭敬问道。
丹妮战甲上的血污与刀痕他都看在眼中,心中对她的敬畏又加深三分。
龙之母不仅能驾驭巨龙,还可以像战士一样挥剑砍人,能不敬畏有加嘛!
不得不说,今日这一战丹妮虽遇到一些危险,但经过铁和血的战火洗礼之后,在士兵心中的威望增加了不止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