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子离开山洞的第二天,子夜时分,天南地北两颗绯月,高悬夜空,将整个蛮荒之地染成一片暗红。
深夜子时,正是各种妖兽出来活动的高峰期。荒野上,沟壑里,不时有各种妖兽的低沉嘶吼声传来。
自己吹的牛逼,含着泪也要去完成,要不岂不是叫人笑话?走在一条干涸的河道里,狗子心里有点后悔,没有灵力,也就没有任何自保的能力,自己干嘛要充大头出来寻回始祖遗骨呢?
活着多好啊!
可以每天都懒洋洋的晒太阳,可以跟索尔斗嘴,可以偷喝索尔的陈年老酿,还可以偷看部落的少女熟妇们沐浴更衣。
一想到哪些香艳的场面,狗子就忍不住心中得意,自从八岁在索尔的教导下学会欣赏姑娘,因为没有灵力,倒是让他每次都不会引起注意,也就一次都没被抓到过。
整整两年,部落里面稍微标致一些的姑娘,都被他看了个精光,这是多么辉煌的一项战绩啊!
狗子不无懊恼的想着,这一切都一去不复返了,这一趟寻回始祖遗骨之旅,能不能活着都是未知数呢!
现在一想到自己的身世,狗子的心里就隐隐作痛,整整十年!他一直以为早逝的父母,居然就在他眼皮底下生活,就因为他没有灵力,就把他完成当成一个毫不相关的外人。
轩辕子天资聪颖,是赤炼子莫洛尔的骄傲,也是整个疾风的荣光。这一辈子,自己都难以及他百分,千分,甚至万分之一了吧?
只是轩辕子再天才,再万里无一,在疾风遇袭,在全族将要倾覆的时候,他人又在哪里呢?又为疾风做了什么呢?
他狗子可不一样,虽然没有灵力,没有战力,还自告奋勇的独自一人外出寻回始祖遗骨,光凭这一点,他狗子就不比轩辕子差,同样也能为疾风立功,成为族人的骄傲!
对!
他狗子绝对不比任何人差,自己一定要证明,赤练子莫洛尔将他弃而不养是天大的错误。
人有了目标,有了希望,也就有了干劲。
如果说之前的狗子是浑浑噩噩的,是个偷看女人洗澡,跟索尔抢酒喝,日常跟索尔互怼的无知小童。从此刻起,开始有了变化,他成长了,起码有了人生的第一个高大上的目标,他要证明自己的优秀绝不亚于任何人。
心理暗示的效果很强烈,这会狗子放佛打了鸡血,浑身是劲。他紧了紧身上的隐身斗篷,望了一会天上的星辰,照着韩非子所教的分辨好方向,迈开大步往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