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就好!”看狗子认怂那么快,公子哥一脸的得意。
“不过!”狗子顿了一顿,看着公子哥说道:“好歹你也是一言九鼎的大人物,想必是不会欺负这个全无灵力的人族。你看,原晶我不要,一千两黄金我也不要,你只要帮我做件事就好!”
“哦?一千两金子也不要了?”公子哥倒是好奇了,“说吧,什么事?”
“帮我寻回始祖遗骨!”狗子觉得疾风都快灭族了,就剩那几十号人,有钱没地花,他要黄金干嘛呢?前面他装模作样的拿花套公子哥,也不过是想要公子哥稍有点愧疚心理,进而答应他的请求。
“就这事?”公子哥一愣,一千两的黄金可以做很多事了,都够任何一个种族的人,轻轻松松活个三五十年的了,这狗子说不要就不要了?
“对!”狗子郑重的点了点头,如果寻不回始祖的遗骨,疾风必然灭亡,他狗子守着一堆黄金又有何用?
“这样!”公子哥想了一会,说:“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帮你寻回始祖遗骨。”
“可以!”狗子毫不犹豫的点点头。
“那么干脆!你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公子哥呵呵笑道。
“我能值几个钱?哪有卖的价值?”狗子笑了,他自己几斤几两自己还是清楚的。
“那你就错了!”公子哥妩媚一笑,拍着狗子的肩膀就说:“你可值钱了!”
“哦?”狗子也不是没听过别人夸自己,比如说偷喝索尔的陈年老酿被捉到时,索尔夸他会吃。疾风的姑娘追不上偷看人家沐浴更衣的狗子时,也会夸他跑的快。但是夸他值钱,倒是平生第一遭。
“对呀!”公子哥一本正经,神色一正,说:“以你年纪且毫无灵力,却敢孤身一人穿行蛮荒之地,证明你有勇气。懂得以贪狼血肉迷惑妖兽,证明你人不笨。连碰贪狼,三眼巨人,还能安然活着,证明你有运气。最重要的是,碰上本姑~~本公子,索菲亚,进而白得一千两黄金却又不要,证明你懂得取舍。”
“你说,一个有勇有谋有运气,还懂得取舍的人怎么会不值钱了?”公子哥笑意盈盈的说。
“有~~有吗?”狗子脸都红了,他何德何能?如今被公子哥这一顿捧,差点没飘上天!
“所以~~”公子哥一把抓住狗子的双肩,殷切说道:“你加入我们吧!”
“什么?”狗子感觉有诈!
“夜袭!”公子哥轻描淡写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