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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箱子(3 / 3)

“昌郝……”

“小乙哥,吾想到了解决办法。”

“狗子,何法?”谢四娘问。

“阿娘,汝放心吧。”

“儿,莫做傻事。”

“娘娘,儿这等样子,”刘昌郝伸出粉嫩雪白的小胳膊,他内心有些崩溃:“娘娘,汝说儿能做啥傻事?”

“哥哥,吾也要去。”

“好,”刘昌郝抱着苗苗与梁小乙又走到大街上。街上有一个卖糖人的,这个后来也有,也就是用饴糖捏出来的各种造型,多以动物为主,不过这时似乎看上去更实惠些,不是后来薄薄的一层,肉嘟嘟的看上去一个个很可爱。大的三文钱一个,中号的二文钱一个,小号的一文钱一个。苗苗眼巴巴地看着摊子上各种小鸡小狗。

苗苗眼睛死死盯着糖人,似乎要流口水。

刘昌郝未感到好笑,不能说宋朝不富,但宋朝贫富悬差更大,富人不少,穷人更多,所以许多小孩子嘴馋,甚至有一些孩子采路边的蛇莓吃。

其实大多数不是嘴馋,而是身体肌制在提醒宿主,我缺少营养,主人,你要多吃东西。

“苗苗,想要那个?”刘昌郝怜惜地问。

“大鸟,”苗苗指着一只似是彩雉鸡的糖人说,忽然她似乎想起来这个哥哥对她不大友好,说完后有些惧色地看着刘昌郝。

“苗苗不怕,以前是哥哥不好,以后哥哥会对汝好的。”

苗苗仔细地看着他,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刘昌郝也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苗苗开心地拍着小手。

刘昌郝用三文钱买下来那只彩雉鸡,沉甸甸的足足三两重,不算太贵,苗苗终是小孩子,又开心地大笑起来,笑声如同银铃一般。刘昌郝继续抱着她,来到一家小酒肆前,刚才刘昌郝刻意看了一会,这是一家很简陋的酒肆,没有挂幡,没有牌匾,可是里面卖的一些熟食很便宜,刘昌郝估计它的销费群体多半是贫苦百姓。

刘昌郝买了十二两卤猪头肉(一斤十六两),一个卤猪心。宋朝上层人以牛羊肉为美,以猪肉为鄙,因此猪肉很便宜,上好的猪肉一斤不过二十几文钱,猪头肉就更不值钱了,卤好的一斤才三十文钱。在刘昌郝的记忆里,谢氏为了省钱,熬吃熬穿,一年四季一半时候都在吃咸菜,很少吃肉,其实一家三口长成这样,多少与伙食也有一些关系。只要是肉,管它是猪头肉还是五花肉。

在这里,刘昌郝与后来许多人犯了一样的错误,在宋朝不是士大夫不吃猪肉,也不是猪肉腥臊得不能进嘴,真正的看法是它没有羊肉鲜美,另外许多人认为猪很脏,就像许多北方人去了南方看到滑腻腻的黄蟮不敢吃一样,还有,养猪对环境不苛刻,不管南北,什么地方都能养,普遍了就不值钱了,所以猪肉价格很低,一头猪往往还不如一头肥羊值钱。

宋朝没有塑料袋,但提供外卖服务,买家需要带上自家的器皿。掌柜好奇地看着刘昌郝,大约他也知道刘家的困境,不过是顾客,他也不会管刘家未来如何,将切好的猪头肉与猪心放在梁小乙手中篮子的小陶盆里。梁小乙有些留恋地看着边上的酒坛子,刘昌郝又花了三十文钱买了一角小酒。

PS:一角酒四升,自春至秋酿成即便谓小酒,自冬至夏谓大酒,相对而言大酒要略贵一点。宋朝的清酒就是用大酒精酿出来的,工艺要略复杂一点,有的还要蒸一下,再滤掉渣滓,便是清酒,更贵。

宋朝的榷酒制度起初是严格的官办官卖,后因为**严重,改成买扑制,将一些酒务坊场通过暗标形式转为官监民营,具体的有三种,城市酒务的买扑,县以下地区的酒坊、酒场,或者称为场务、场店买扑,酒曲场务的买扑,比现代的酒税还要高。因此价格比较贵,一般官酒味道好一点,大约在六十文到一百文,很贵(用黄酒的价格对比),民办的酒差一点,不过价格就会便宜很多了,低者只有五文钱,高者一般也不会超过五十文。

如果没有买扑而私酿私卖者,等同第科罪(轻者徒刑、重者处死,告密者有赏),不过有些地方例外,如广南西路没有榷酒制度,花十来文钱便可以买到一斤好酒,外加一碗下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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