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贪狼族人旁边,是已经归降的鹰眼族老等人,他的部落战士只有五十人左右,虽说仍然挂着鹰眼部落的旗帜,可本家势力已经变得连小型部落都不如了,现如今听着贪狼族人议论豺狗部落时,他们就不自觉的想起先前豺狗族长亲笔写信,邀请他们加入剿灭贪狼部落的同盟。
“唉——”鹰眼族老情不自禁,长叹一声。
在雾谷中,食物难获取,民风彪悍,弱肉强食的基本规则相当通用。
历来英雄大会的时代,有些不参加也不想掺和的部落同样被覆灭了,原因很简单,它们的部落太弱小。
现在还好,等到七八年之后,雾谷英雄大会进入到末期,整个雾谷都会爆发无止境的乱战,无数生灵相互厮杀,数不清的强大部落倒下,成为其他部落的踏脚石,最终决出雾谷最强的英雄与部落。
“现在看来贪狼部落的族长很有野心,操纵狼群的手段也够强。希望他能够成为雾谷中的强者吧,这样我鹰眼部落依附着贪狼,也能得到相当多的好处,对以后重建部落有相当大的帮助。”鹰眼族老安慰着自己。
“央——”百蜥王凄惨的叫着,它浑身浴血,有绿色的草狼血亦有自身的血。
四肢已经有三条不能动弹了,左前肢被百狼王一口咬断,因此百蜥王失去了转向的能力,同时就算是它能转向,也绝对逃不出数千狼群的包围,和三头百狼王的围攻。
百蜥王艰难挣扎,最终,不厌其烦的古初挥手令在远处压阵的第三头百狼王进入战场。
三头百狼王,其综合战力远远超过一头百蜥王,更何况这头百蜥王已经是重伤状态。
在战斗的最后关头,在百蜥王用前肢拍死四五头草狼后,身上伤势终于是压制不住,躺在地上难以动弹,仍由贪狼族人将其绑住活捉。
“族长大人,这次活捉这头百蜥王,还有这么多赤蜥蜴,等到昆仑牛部落的商队来了,咱们一定能卖个好价钱!”食堂族老望着被五花大绑的百蜥王,脸上红光满面。
贪狼部落的未来,是一天比一天好了!
“嗯,这就好。”古初应和了一声,随即开始调查狼群的损失。
赤蜥蜴的战力是远远高乎于草狼的,可古初的指挥出色,整场战斗可圈可点,致使狼群杀死的赤蜥蜴足有八百之多,而死去的草狼数量只有五百左右。
并且两头百狼王只受了轻伤,第三头则安然无恙。
这点小伤,交给药堂族老治疗数日就能恢复。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大胜利。
古初总结着这次指挥狼群的经验,在心中沉吟道:“兽王虽然比平常野兽聪明,可智慧低下,难以强力指挥手中力量。
而我是人类,我知道审时夺度,也看得清大局观,知道什么时候该打,什么时候撤退,绝对不会像这百蜥王一样,看到人群就迫不及待的冲了过来,等到被草狼群包围了,都没有一点撤退的意思,等到必须突围才能活命时,早就没有了突围的机会,因为那时它的部下都被我杀光了。”
随即,古初沉思片刻,细细归纳这次指挥狼群的总结,随即又拿出一张兽皮卷,用赤色的蜥血将这次的经验,还有心得体会都记载下来。
这次操纵狼群的经历虽说一般,但亦有可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