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强烈的愿望,来自于进化后高层次生命的诱惑,简直无可抵挡的一阵又一阵涌上心头。
夜色中
王天一眼睛蒙上一层血色,显得极其凶残而又冷酷,正是暗夜捕食者的本色。
原来以为缺耳头狼是变异种,没想到竟然是进化种,这太好了。
凭借直觉,王天一知道只要能够吞噬缺耳头狼血肉,必然受益匪浅。
他用理智强行压制住兽性,开始想算计点子。
硬来肯定不行。
缺耳头狼身边还有30多头强壮的银背野狼,这远不是王天一能够对付的,把猞猁家族狩猎团队全喊来也没用。
那么,就应该给它们找个旗鼓相当的对手。
眼珠一转
王天一想到距此不远有一家傻憨憨,都是皮糙肉厚的家伙,倒是可以让它们打头阵。
那么剩下来就简单了。
他折断了两个碗形树叶,凑到血汪处勺了小半下狼血,然后用嘴衔着轻盈的跑向远方。
越过了几个山头,王天一左右看看;
嗯,差不多就在这附近。
他记得从冰河山谷过来的时候,看见这一家傻憨憨在河边捕鱼,收获还蛮不错的样子。
于是他放下一只树叶,叼着另外一只树叶继续向前跑,粘稠的狼血在寒夜里接近凝固状态,几乎没什么损失。
向前又跑了一段,王天一把剩下的一只碗形树叶丢在地上,站在原地仔细嗅了下;
没错,就在前面山洞里了。
黑漆漆的山洞里
有几头庞然大物闭着眼正在酣睡,沉重的鼻息拉风箱一样的“呼哧、呼哧”的,睡得非常香甜。
这时,一个小小的身影悄无声息的摸进来,在这黑暗的环境里看的一清二楚。
两大三小一共五头白头棕熊全在这里了,成年棕熊体重超过一吨,利爪像钉耙一样锋利,狂暴起来力大无比。
这三头未成年棕熊也有300多公斤到400公斤的样子,都是不好惹的家伙。
山野里的白头棕熊是杂食动物,不但抓鱼吃,而且受伤的野鹿,野猪和兔子从不放过,甚至连田鼠都抓来吃。
不过由于身躯过于笨重,捕猎的手艺糙的不行,大多数时间还得啃食竹笋,野果这些东西裹腹。
王天一可是知道棕熊没有那么简单,别人误以为棕熊不吃人肉,那是因为它没有尝过人肉的美味。
上辈子的扶桑国,曾经有一头吃人的棕熊,咬死咬伤十多个人,其中七个人都被生吃了,被称为“三毛别罴”事件。
所以,白头棕熊绝不会放过啃食新鲜血肉的机会,这是他的猛兽本性决定的。
短暂的一失神
王天一看着山洞里酣睡的五头棕熊分外可爱,伸出利爪狠狠叨了一下熊屁股,这头棕熊哼哼了两声又转过头继续睡了。
怎么办呢?
小动静闹不醒这些傻憨憨,王天一走到公熊面前张开嘴露出獠牙,感觉一下又缩回来了。
特么的脸盘子太大,咬下去好像效果也不太好。
他又转了一圈,找了一头较小的白头棕熊,比划了一下感觉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