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军接替换防,谭世屯在城墙下休息待命。
江岳坐了一会,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很快又被战鼓声惊醒,一颗颗泥弹从天而降,臧霸军再次发起进攻。
厮杀声一浪高过一浪,不断有死伤的将士被抬下城头,很多重伤员来不及运走,就在城墙下的空地上摆成几排,痛苦的呻吟此起彼伏。
一个年轻的小兵不停地尖声嚎哭,谭世屯的士兵默默地转开脸,尽量不去看那些伤兵血肉模糊的样子,一副兔死狐悲的压抑气氛。臧霸军围城多日不断猛攻,士兵们拼死抵抗,也是在为自己搏命,此刻眼睁睁地看着同伴在痛苦中挣扎,都感到前途叵测,压力巨大。
“杀了我吧!杀了我吧!求求你们了,给我个痛快!”
那个小兵的叫声越发尖厉,马三饱摇摇头走过去,拔出刀子准备送他上路,但是俯身检查一番后,却重重甩了他一个耳光:“你个怂包,这点小伤至于哭天抹泪的吗?挺着,挺不过去是你的命,挺过去就没事了。”
这货原来是个怂包呀!
轰的一声,谭世屯的士兵哄堂大笑,气氛轻松了许多,大家当兵吃粮,干的就是刀头舔血的营生,乱世里的生生死死见得多了,最看不起这种一见血就咋咋呼呼的生瓜蛋。
江岳微微点头,重新组建的谭世屯第一次上战场,受到刺激后难免产生负面情绪,这么快能把情绪调整过来已经不错了。现在不可能私自离队去练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开个战后总结会吧。
他把本伍的四个士兵叫到一起,一点一点回忆刚才那场战斗中的得失,哪点做对了,哪点做错了,都要心中有数,上了战场大家就是生死与共的同伴,帮他们也是帮自己。江岳虽然是冷兵器作战的新手,但他善于分析,善于总结,眼光和见识更是远远超过这个时代,把自己的心得体会仔细讲解了一遍,手下的四个士兵都感到受益匪浅。
江岳无意中抬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周围已经密密麻麻的围了一圈人。
“都去听听,这是保命杀敌的真本事。”谭世一巴掌一个后脑勺,不停的往这边拍人。
“谭头也给大家教两招吧。”马三饱的提议引来一片叫好声,谭世毕竟是屯长,又是斥候队的老兵,在大家的心目中比江岳更厉害。
“好,那就讲两句,其实刚才好多地方江岳已经讲过了,但我还是要再说一遍,上阵杀敌最要紧的就是心无杂念,见到贼人之后,乱七八糟的什么都别想,就想我怎么弄死你……”谭世不善言辞,十分的本事只能说出来五六分,江岳却已经有了很大的收获。
在今天的这场战斗中,谭世的指挥虽然犯了不少错误,但他本人的战斗力并不差,如何应敌,如何接战,如何躲避敌人的弓箭等等都有非常实用的小窍门,这些小窍门是无数人用血的代价换回来的,不会在书中记载,也很难流传后世,关键时刻却能决定一个士兵的生死。
大家的情绪都被调动起来了,谭世讲完后,气氛更加热烈,军官和老兵轮番向新兵讲述战场上摸爬滚打的经验教训,江岳听得更加认真,生怕漏掉一个字。时间不知不觉流逝的飞快,城外的战鼓声响了又停,停了又响,天色已经到了黄昏时分。
城楼上,一整天都在指挥战斗的杜服疲惫不堪,眼看臧霸军就要发起今天最后一次猛攻,城下却不停传来一阵阵聒噪,不由得皱起眉头。
“谭世屯还有劲闹腾,把他们派上去吧。”
江岳眼看日头西沉,早就等得心急,接到出战的命令后,忍不住兴奋地挥了一下拳头,穿越后年轻的荷尔蒙让他的性格发生了一些变化,变得更有进取精神,更加敢于冒险,也更有年轻人的活力和热情。
谭世屯上城后不久,臧霸军再次发起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