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奇男孩离得颇远,跑得也是十足拼命,但显然不可能跑过一个成年人,不多时便被康纳追近。
随着距离的缩短,康纳举起手中来复枪,扣动扳机。
“砰!”
来复枪,或者说线膛枪,虽然因为装弹速度较慢而被一些人诟病,但凭着枪管里的膛线,其射击精度却比滑膛枪要好得多。
这一枪正中印第安男孩后背,脆弱的躯体当即就被铅弹击穿,鲜血飞溅!
小家伙惨叫一声,旋即倒地。
康纳没有立刻过去收割头皮,而是出于多年养成的好习惯,先为自己的来复枪补充了弹药。
先将六十格令的火药倒入枪口,再将被油纸片包着的铅弹也塞进去,然后从后背取来一把小木槌和通条,将弹丸敲进枪管并捅到膛底压实……
一气呵成,训练有素。
前后他只用了半分多钟,是的,半分多钟,这个速度已经足以让他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
每次快速地完成装弹之后,康纳都不禁微微呼出一口气。这给了他安全感,事实上,这个习惯不止一次救过他性命。对他而言,这就像是上帝的庇佑。
做完这些,确保自己现在就可以开出下一枪,他才走到已经倒地的阿帕奇男孩身旁,重新取出匕首,俯身准备割取头皮。
然而刚一俯身,他就不禁愣住,难以置信地看着阿帕奇男孩的后背——那里的枪伤竟然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
“这……”
康纳使劲眨了眨眼睛,试图驱散他以为的错觉,但遗憾的是,这不是错觉。
阿帕奇男孩背上的伤口依旧在迅速愈合,肉芽像蚯蚓一般蠕动,而后凝聚、弥合。
须臾之间,铅弹造成的可怕创口就愈合完毕,只留有一些浅色的痕迹,那是新生皮肤的颜色。
太诡异了!
这短暂的时间里,康纳的精神世界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他当过猎人,上过战场,见过许多更血腥的场景……但不论是同伴飞溅的脑浆,还是敌人洒落的肠子,都不曾让他感受过此时的恐惧:“老天,这是什么!”
紧接着,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伤口基本愈合之后,阿帕奇男孩若无其事地爬了起来,一边茫然四顾,一边喃喃地念叨着什么,旁若无人。
康纳不懂阿帕奇人的语言,但他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阿帕奇人的语言,更不是英语!
事实上,不要说他,在此时的北美大陆上,能分辨出这是什么语言的人怕是百中无一。
这是来自另一个半球的语言,中文。
说着中文的,自然是一个中国人的灵魂。
“……临死前的幻觉这么久?”马哨一脸疑惑,他的头脑有些混沌,但似乎在逐渐清醒。
他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是一位年轻的中学物理老师。
马哨认为自己已经去世了,至少是正在去世,病逝的,弥留之际他甚至听到了心电图拉平的滴滴声。大脑可能还没死透,有一些幻觉很正常。
但这幻觉似乎太漫长了些,他感觉至少有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