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斯没有多想,一溜烟钻了进去,两脚踩在屋梁上,定神一看,东边林地里,十好几个白衣人在往木屋这边奔进。
“诺曼狗要跟我们拼命了!”大高个嚷嚷道,“你们肯定是射中了他们的‘黑死神’,把他们逼上了绝路!”
看大高个那暗爽的劲,这应该是个好消息咯?
见魏斯手里拿着狙击枪,而屋顶上没再下来人,大高个不禁问道:“卢克和安涅洛呢?”
“卢克,为国捐躯了!安涅格,很不幸,刚刚也被敌人射中,从屋顶上掉了下去。”魏斯低着头,从子弹带取出最后两发子弹,飞快地将它们装进狙击枪的弹仓里,然后冲Z博士那边唤道:“嘿,你们谁帮我去搜一搜那个笨蛋的口袋和背包,找找看还没有没有子弹!”
两名黑衣人手里各持武器,年长的端着一支“格鲁曼烧火棍”,靠近窗户,眼睛盯着外面,看样子已经加入了战斗,年轻的继续守在Z博士及其家眷身旁,手里拿着一支自带的大号左轮手枪,他迟疑了一下,然后走向被俘的白衣人。
“笨蛋?你居然敢叫我笨蛋?”先前被俘的白衣人勃然大怒,“要不是男爵有令,我才不会跟你们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我是精英射手,不是突击步兵,带三十发子弹就足够把你们全部杀死!”
“废话真多!”魏斯很不屑地嘟囔了一句,端枪、瞄准、估量、调整、射击,连贯动作一气呵成,西面林地里,冲在最前的敌兵应声倒下,从腰腹部爆出的红黄白溅了一地。
抛壳、上膛、端枪、瞄准、估量、调整、射击,依然一气呵成,依然一击而中……枪确实是好枪,从生死边缘迸发出的潜能,让魏斯像被卢克附身一样威风凛凛,大杀八方!
“他身上没找到子弹,背包里也没有!”年轻的黑衣人向魏斯报告。
白衣人冷傲地哼了一声:“我执行任务,从来都只带三十发子弹。”
“傻**!”魏斯继续不屑,气得那家伙差点血管爆裂。
“别理他!”大高个拎着“格鲁曼烧火棍”来到魏斯下方,“‘猎鹰’最大的弱点就是射击时膛压过高,膛线磨损很快,打三四十发子弹,射击精度就会下降,必须更换枪管才能保持高精准度。”
魏斯点点头,在同一位置以同一姿势开了第三枪,再次拉开枪栓的时候,弹仓里已是空空如也。
“只要射术好、心态稳,‘格鲁曼烧火棍’也照样能把敌人打得哇哇叫!”大高个将手里的步枪递给魏斯。
切!把这“烧火棍”说得这么好,自己咋不上叻?魏斯在心里嘀咕着。
大高个看出了魏斯的迟疑,叹息道:“我左眼受过伤,视力不及常人一半,这次偏偏又废了右眼。若能完成这次任务,也该光荣退役了!”
魏斯换上“格鲁曼烧火棍”,这家伙手感沉,后座大,而且拉栓吃力,跟“猎鹰”搁在一块,差别就像黯淡无光的重步兵与光鲜亮丽的贵族骑士,但凡事都有两面性。作为初级使用者,魏斯觉得它威力十足,结实耐操,中近距离的射击准头比较靠谱,拿出来就有震慑力。
现在,敌兵既然放弃了先前的战术配合,一股脑地投入进攻,正好拿这“烧火棍“好好教训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