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就这样定了。
日子飞快,过年前,杨志就做主把日子定了,过完年后就送杨梅出嫁。
这一年杨志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太快了。
好像天天都不在家,然后又天天都在跑车,而且越是临近过年的时候,就越忙,越多人找他运货。
他现在连自己家的货都没空运了。
李惜这边也是忙得不行,每天脚不沾地,天天连做饭都没时间,幸亏杨群出来帮她把孩子看着。
杨梅是一门心思地准备出嫁,家里的活能不干就不干了。
老杨也没说她什么,利建已经来下过聘礼了,现在杨梅算是别人家的人了,嫁出去的女儿在娘家,那是客人。
客人,你能叫她洗衣做饭吗?
杨群现在可总算是知道为什么杨梅一心想要嫁出去了。
她现在是每天三顿饭也要做,家务活也要干,地里的活还是她干。李惜这边,也没人做饭。
杨老太可以帮忙看一下孩子,但是实际上也看不了多久。
她的脚以前小时候被缠过,缠到了一半,又被放了,但是脚已经变形了,比普通人的脚小了一半。
这样的脚,走起路来生疼,她不得不用拐杖,而且她的背也驼了,每天弓着腰走路,更走不快。
小瑶和小文说是她看着,其实她根本看不住,两个小孩一溜烟就跑了,杨老太追都追不上。
所以,李惜不得不请杨群来帮忙做饭给两个小孩吃,顺便到了饭店就去各家各户去搜,去找两个小家伙回来。
杨老太说只能在门口沙发坐着,帮忙看着有人来就喊一声,让李惜过来招呼。
杨群现在是家里最忙的人了,她早上早早的起来做了饭,伺候杨梅、杨南和老杨吃早饭,然后又飞奔着出去外面店铺给小瑶小文做早饭。
做完早饭了,她又帮着李惜把一家大小的衣服洗了,然后又把前一天晚上的碗筷洗了。
李惜其实也不想把碗筷留给她洗的,但是她有好几次,洗着洗着碗,就一头栽倒在水
(本章未完,请翻页)
盆里,她实在是太困了太累了。
杨群知道了,无论如何都要李惜把碗筷留给她。
其实每天傍晚,杨群来给他们做了饭,给两个小孩烧水洗澡之后,就要急匆匆地回家做饭给三个游手好闲的人做饭。
她倒是任劳任怨,只是她情愿呆在李惜的店里,照顾两个孩子,帮李惜做事情,她也不愿意此后家里三个吃闲饭的人。
她现在心里有一个计划,她想着自己总要离开这个家的,就算要做老姑婆,也不可能老死在屋里。
她一定要走。
她正在攒钱,等攒够钱了,她就要去实施她的计划。
她才不像杨梅那样,用嫁人来作为离开家的途径。
真傻,嫁人有什么好的?嫁人,不就是换一个地方做家务带孩子吗?都是做老妈子,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