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遥远的记忆(1 / 1)

又快到年关了。

苏阳一如既往的忙碌,他以前觉得自己活着是为了艺术而生。

现在,又多了一层含义,他努力奋斗也是为了余诗曼而努力打拼。

苏阳可不想成为一个乞食者。余诗曼的叔叔起初给他一张银行卡,他没有接。

别人认为他傻,其实他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余诗曼的叔叔付了康复科好几年的费用。

她除了注射一些必要的流食以外,不需要特别大的开支。

苏阳除了拼命的工作以外,就是周末带着余诗曼到公园散步,接受太阳光和新鲜空气。

如果不画画,苏阳就随身一本医学书,他开始专研如何唤醒植物人的学问。

长这么大以来,陪伴余诗曼的这些日子,是苏阳活得最忙碌和最充实的日子。

他从医学书中得知,有多种方法唤醒她。

他开始用第一种方法,就是刺激她的听觉。他听说,如果千万次的给患者讲她最开心的事情,不断刺激她的听觉。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可以把她唤醒。

于是,他就开始行动。他一一点一滴回忆他和余诗曼在一起的时光。

余诗曼从小就没有爹娘,她寄居在叔叔家里。

她从小就很懂事,叔叔把她当女儿养!而她婶婶把她当仆人使唤。

毕竟她是她叔叔的亲侄女儿,她的弟弟余诗威也对她特别好。

让她忍受着婶婶的刻薄还住在叔叔家里的原因就是那里有和她相依为命的瞎眼奶奶需要她照料。

不然的话,她早就离开甚至有些恶毒变态的婶婶家的。

当然,她也有感恩叔叔的一面,她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叔叔的企业里帮助叔叔打理企业生意。

自从苏阳来到丽州。

他们在一个乡下葡萄园里相遇后,余诗曼发现自己心里某种情愫被唤醒,她每天渴望看到阳光灿烂的苏阳。

她也知道她婶婶反对他们两交往,因为她婶婶看到余诗曼漂亮的脸蛋很值钱。

每逢有人提亲,她婶婶开口就是一百万聘礼。

她婶婶说她家养育她,而花钱送她上大学,自己家又是家大业大的,穷酸就不要来提亲了。

这也是苏阳迟迟不敢向余诗曼表白的地方。

余诗曼小时候被叔叔带去过山城,她记得山城人都爱喝茶和掏耳朵,余诗曼特别喜欢听四川话。

她小时候和叔叔去茶馆喝茶的时候,她看到一家茶馆里有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阳光灿烂的男孩。

大人喝茶,他们便在一起玩茶具。学着各种茶艺。

后来,余诗曼回丽州,那个山城男孩子也是哭得稀里哗啦不让余诗曼的叔叔带她走。

当余诗曼第一眼看到苏阳的时候,她仿佛看到当年那个小男孩。

她所有的美好都被激活了。而且,苏阳就是那个茶馆老板的小儿子。

??

苏阳心里一直有一个执念:让美好的回忆慢慢唤醒她的记忆,从而刺激她的神经,达到最终唤醒她的目的!

苏阳家遭到过变故,就是他大学刚毕业那阵子的事儿。

所以,他不得不到发达的沿海城市寻找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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