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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十 虎尾珑社(2 / 3)

“大掌柜,您看。”高锋把那个用鹿皮和筋腱制作的投石索递给李明勋。

李明勋却也不会用,只从口袋里拿出几颗鹅卵石,却知道在高手那里,这两样可以在五十步外取人性命。

两个护卫走了过来,说“大掌柜的,这个人什么也不说,我二人四周查看了一下,这人应该是哨探。”

这两个护卫是甲螺村最好的猎手也懂得土著语言,李明勋便把他们带来了。

“你们有办法让他说出巢穴的位置吗”李明勋问道。

两个护卫相互看看,年长的说“其实不用这般麻烦,大掌柜想见他们首领,在这里等着便是。”

见李明勋不解,他又解释道“虎尾珑社的人最重情义,他们肯定会来寻他的。”

李明勋点点头,说“把这个人绑起来,包扎一下伤口,我们等着便是。”

虎尾珑社的人并未让李明勋等待许久,临近中午的时候,雾气在太阳的照射下开始散去,远处的丛林之中传出沙沙的声音,高锋立刻警惕起来,他命护卫们点燃火绳,以木材堆和大树为掩护,警惕着周围。

然而虎尾珑人并未有偷袭的意思,一支由红桧树制成的长杆率先出现在了伐木产生的空地上,上面有一张兽皮,上面绘制着一头老虎,应该是虎尾珑社的图腾,而图腾两侧则有近五十个用鹿角、燧石长矛和石斧武装起来的土著蛮子,他们身后还有人影闪烁,应该是持有投石索、短弓的射手。

来的人比洪雅族的人更为原始,乱糟糟的头发和杂乱的兽皮衣服让他们几乎不能分清男女,然而李明勋一眼就认出来这是虎尾珑社的人,而不是高山蛮子,原因很简单,他们拥有高出其他平埔族一头,堪堪与北方人比拟的身高,李明勋本身就有一米七八的个子,平日与商社的人和土著站在一起,很有鹤立鸡群的感觉,但是与眼前的虎尾珑社的人一笔,就没有多大的高度差了。

双方相距三十步左右站定,对面人群中走出一个高大瘦削的汉子,透过树叶间的光线,李明勋看到他精悍的双眸,还有那连在一起的胡须和头发,穿着黑色的熊皮,仿佛身子能与丛林中的阴影融合在一起。

他的腰间有两把刀,一把镶嵌了燧石的木刀,而另外一把更类似与日本人的肋差,显然这不是土著们的自产,而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两个猎人出身的护卫都是向后退了退,有些惊惧的样子。

李明勋看向他们,那年长的护卫低声说道“这个人应该就是巴隆,虎尾珑社的最强猎手,大家都说他是丛林之王。”

见李明勋不解,护卫说道“大掌柜的,巴隆是平埔族中唯一让高山蛮子畏惧的猎人,而两年前,他更是独自猎杀了五个荷兰人,他还是族长的儿子。”

由不得李明勋不信,眼前这个看不清年纪的精悍汉子是少有的好手,巴隆判断出李明勋是首领之后,指着那个受伤的土著,说了几句什么,护卫翻译道“大掌柜的,他想要交换俘虏”

说着,那被捉住的伐木工从人群中拖出来,除了被割掉头发,他看起来并没有受到其他虐待,巴隆切开了他身上的绳索,而李明勋也放了那个土著,二人各自走向己方那边,巴隆在自己人受伤的小腿上打量了一会,向前走了几步离开了人群,只有两个人护卫在他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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