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脑神经,四肢百骸。
愈发清明,也愈发不甘心。
盛厌一杯接着一杯,不声不响,喝得很快。
等杭景回过劲儿来看他,发现他比自己这个大输家喝得还多。但他明明不喜欢烟味,也不怎么喝酒。在这方面,乖得跟三好学生一样。
“老大老大厌哥”
杭景伸出手,在盛厌眼前晃了晃。
盛厌声音有些不耐烦“怎么”
杭景有点微醺,却始终牢记自己的目的。
他咧嘴一笑,无所顾忌地开始胡言乱语“老大,你和那个颜北栀是不是之前就认识说来听听呀。”
“”
盛厌没说话,默默放下杯子。
“哒。”
玻璃杯底部碰到玻璃台面,发出很轻一声脆响。
但因为有人在唱歌,背景音乐吵闹,这点动静便轻而易举地堙没在人声中,并不突兀。如同坠入湖中的小石子,没能卷起更多涟漪。
房间灯光昏暗,明明灭灭,落在少年脸上,将他的眸色染上些许醉意。
盛厌捏了捏太阳穴。
顺着杭景的追问,自然而然,回想起数年前的某天。
那年秋日,海市一如从前,淅淅沥沥地下着雨,空气阴冷又潮湿。
雨滴落到凹凸不平的地面上,形成一个个细小水坑,再打出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私立医院不比公立医院,安静得宛如另一个世界。
只有雨丝缱绻,伴着猎猎寒风,从四面八方坠地,试图扰乱这份清净。
卢潭最近情况不太好,盛厌跟着父母来看他。大人们有事要讲,没让他呆太久,便将他赶出病房。
盛厌搭电梯回到一楼,靠在门边,百无聊赖地摸出手机,打算和杭景他们约个球。
消息尚未编辑好,余光却恰好扫过不远处,定住了。连手上动作也跟着停下。
此刻,住院部的廊檐下,站着一个女孩。
女孩穿了一条白裙子,披着同色毛衣外套,袖子上别了一块黑布,乌发上也带了白花。按照海城风俗,是家中有父母去世的意思。
这在医院不是什么新鲜事,并不值得过多关注。
只是,女孩实在漂亮。
巴掌大的脸,尖尖的下巴,皮肤雪白,比她的裙子还白。
整个人看起来纤瘦伶仃,像是随时会被风吹倒。
细密雨丝拂过她脸颊,让她看起来干净无暇,像是某种花,纯白又脆弱,惹人怜惜。
唯独一双眼睛,明明是眼角下垂、无辜可怜的形状,偏偏在眼底生出了无穷无尽的冷静倔强,长睫都掩不住这般矛盾的气质。像是随时可以上战场的女战士,正在定定地望着虚空宣誓。
杭景猜得一点都没错。
盛厌就是见色起意,第一眼,就被颜北栀吸引了注意力。
他从来不是什么三好学生。
他是恶霸,是肆意张狂的盛家小少爷。从小到大,想要的一切,都要不择手段地得到。
所以,那一天,盛厌收起手机,踏着雨声,大步朝女孩走去。
转眼,十一点降至。
旧年结束,新年伊始。
盛厌面前放了一排空杯子,抬眼,杭景人已经不在,正和另外几个朋友在外面打电玩。房间里,只剩下宗想想躺在沙发一侧,闭眼打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