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夏天很热。
李斯琳本来无法参加那场聚会,但因为拍摄临时取消,她意外多了一点时间,于是兴冲冲去了。
那天的聚会只是稀松平常聚会中的一次,是她无聊日子中的寻常交往和消遣。她到的时候人好像已经到齐了,坐在她对面的男同学戴着一副眼镜,白净净的脸颊因为紧张微微红着。他好像在拼命让自己融入,总是侧耳听每一个人讲话。
真干净。
李斯琳的工作场合很难见到气质如此干净的人,这也是为什么她喜欢同学聚会,因为那相对单纯。
男同学不胜酒力,三口两口下肚就彻底上了脸,他始终不太讲话,游离在热闹场以外。李斯琳觉得他可怜,在大家酒兴正酣开始蹿位置的时候坐在了他身边。男同学身上有好闻的书的味道,因为她坐过去,而微微收起手臂,好像如果他们手臂无意碰到,他会遭天谴一样。
她叫他蔺同学,提醒他他的脸很红,建议他出门透风。蔺同学听话,走出餐厅,站在街边的树影下。李斯琳姿态闲适斜倚在墙上看他,看到他带着干净的局促。
李斯琳想多么干净的男孩。
突然觉得酒兴寥寥,怂恿他跟她一同从聚餐中逃跑。她像回到读书时代偶尔逃课,带着做坏事的兴奋,跳上他自行车后座。那之后很久她都记得那天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像仲夏夜的奇幻梦境。
那天夜里,她闭上眼睛就是他身上的味道,还有他闪躲的眼神和红着的脸,她甚至不知他来自哪里,要去往何处,就爱上了一个名字,一个不够具体的人。像被夏天催化出的能随时发酵的情绪,这情绪灌满了她的身体。
一见钟情,不便细说、不能细说、不禁琢磨。
她极少主动追求什么,她喜欢的东西好像都会自动来到她面前,所以她不知道追人是一段辛苦的旅程。她以朋友的名义接近,一顿早饭或一顿晚饭,几乎都是在清大校园里。
如果是早饭,她起得要比从前更早,一路沿着清大东路跑进校园,跑到他宿舍楼下,站在初露的晨曦里等着早起的他。有人观望她或者揣测她,这个人已毕业却仍然在校园舆论里占有一席之地的学姐。她姿态端正,对这样的侧目毫不在意,只是报以微笑,礼貌疏离。但当她看到他,那笑容就灿烂,跑到他面前,像未经世事的女孩,把她为了这一餐所费的心思全都隐藏。
他不如她兴奋,甚至拘谨,她能看出他在努力措辞,想避免下一次这样的相见。可他的借口都很笨拙,例如我起不来、我可能有事、我最近不太有时间吃早饭。他搜肠刮肚不过是这些不伤人的理由。
他在尽量维持我的体面呢。李斯琳想,这个男孩什么都不懂,就连拒绝别人都没有修习过。
她对他充满好奇。她从前并不会去主动探听谁的过往,却因为他,也会向同学张口了小蔺同学没谈过恋爱吗
同学说“好像没谈过,但之前有暧昧的女同学。那女同学跟他同班,他们一起吃过饭参加过活动,还去过图书馆。后来就断了。”
原来他也喜欢过什么人。
李斯琳偷偷去看过那个女同学,在他们教学楼下,女孩穿着一条白色裙子,像他一样干干净净。
李斯琳回到家里,翻箱倒柜,也只找到一条纯白的裙子,而那条裙子,在腰侧有两道豁口,穿上以后会露出腰间雪白的肌肤。她回不到清纯的年纪了。李斯琳穿着那条裙子仰躺在床上,眼睛看了很久天花板,突然大笑起来,笑自己这莫名而来的攀比情绪。
她竟然想模仿别人太搞笑了。李斯琳笑着给朋友打电话你知道吗我终于理解当初你拉着我去一班门口观察那个女同学的心情了。苍天不会饶过任何一个人,我那时候不该制止你。
原来喜欢会让人变庸俗啊。
原来庸俗也会让人着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