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左手街边第四个摊位,黄知轩熟门熟路的坐在一张小桌边,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一口喝干,然后就坐在那里,默默看着街上的行人,一脸发呆状,心中却是郁闷苦涩的不行。
摊位后面靠墙处,有个烧水的火炉,上面放着一个大茶壶,旁边坐着一个面色黝黑,身体壮实的少年,和黄知轩年龄一般大,十五六岁的样子。
黑小子看了一眼黄知轩,本想打声招呼,见黄知轩心情不好,便无精打采的坐在小凳子上继续打盹。
……
黄知轩感觉自己今日挨揍很冤枉,比窦娥还冤,但其实放在这个时代,一点都不冤枉,而且是最该揍的那种小子。
五年前,也就是后周显德七年,太祖皇帝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的那晚上,他老爹是皇城内的一名禁军校尉,不知道那晚上皇城内发生了什么事情,反正他爹黄世忠再没有回来。
一家人失去了顶梁柱,黄家的天塌下来了,老娘读过书,是个聪明人,听说皇帝换人之后,根本不敢去打听任何消息,连夜收拾细软,带着儿子离开了京城,但因为不确定自家夫君生死,心中存着念想,也没有走远,就在京城南边二十里处的向阳镇上安了家。
一个少妇独自一人带着十来岁儿子,在陌生之地无亲无故,五年时间由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变成了小镇上远近闻名的泼辣寡妇。
明眼人都知道,只有这样的寡妇才能在这该死的世道中,让自己和儿子活下去,但也只是娘俩相依为命,勉强没有饿死罢了。
老娘平日忙着到处找活干,帮有钱人洗衣服和做刺绣挣钱养家,除了坚持让儿子读书认字之外,便没时间管教,时间一长,黄知轩便和邻居几个小子成了镇上的小地痞,颇有些恶名,名声坏了,媳妇便越加不好长,可把老娘给愁坏了。
一直惦记着儿子的婚事,老娘用好不容易积攒的银钱换了一袋黍米,拜托镇子上有名的媒婆张氏给黄知轩说了个媳妇,结果黄知轩不知道种了什么邪,偷偷去找人家闺女,将这事给搅黄了。
穷苦人家,出了这么一号不懂事的败家小子,坏了老娘筹划多年的大事,老娘怎能不勃然大怒,于是抄起她最称手的武器——鸡毛掸子,准备将这个不懂事,气死老娘不商量的小痞子给打死算了。
寡妇揍儿子,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更何况是这种小痞子。
可问题是……黄知轩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才十天啊!
一个十五岁的少年郎身体被一个二十五岁的成熟灵魂给窃取了。
“来了就来了吧!既来之则安之,可问题是非要逼着我去糟蹋十二岁的小女孩,你说那姓张的媒婆……还是人吗?”
“好刺激……好残忍啊!”
……
……
黄知轩是一名警察,也是一名痞子,准确的说他是一名在痞子中当卧底的警察,这些痞子当然不是普通的痞子,而是一个无恶不作,组织严密的非法团体,为了收集证据,他以警校第一名的成绩,刚毕业就成了卧底,足足用了三年时间,他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可是就在他将证据交给上级时,上级突然对他脑袋开了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