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笙笙,我听说你出去旅游了”小姨妈嗓音高而尖锐,平时就咋咋呼呼的,手机贴着耳朵更显吵闹。
余笙皱眉,把手机拿远了些“我在黔镇,怎么了”
“去那么远啊玩多久”
余笙笑了笑“您找我有事吗”
“是这样的。”小姨妈言归正传,“上次跟你妈妈说了,要介绍你姨父单位的一个小伙子跟你认识认识。我前天把你微信给他的,人家说你这边一直没通过。”
“哦。”余笙想起那个加过她三次的陌生人,无奈地摸摸额头,“我在外面玩,不怎么看手机。”
小姨妈说“那你先给他通过一下,有时间再聊嘛,不然显得多没诚意”
没诚意就没诚意呗。
余笙腹诽着,撇了撇嘴“哦。”
说来也荒唐,小姨妈觉得她二十四岁还没满,就要着急相亲。美其名曰抢占市场,以免好男人都被挑走了。
小姨妈是家里最得宠的女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大家都是顺毛捋。所以顾教授虽然不认同,也不好说什么,只让余笙擦亮眼,多认识几个人没关系,但谈朋友要慎重。
余笙压根就没想谈。
顾教授说她是没开窍,可只有她自己记得,十六岁那年开始悸动的心。
那是一个秋天,刚进入高中校园的她安静地坐在班级方阵里。迎新晚会的舞台上灯光闪烁,穿白衬衣的少年背着吉他,唱了一首简单爱。
随后在她苍白乏味的漫长日子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彩色痕迹。
虽然时隔多年,那抹痕迹早就褪了色,但存在过的东西,永远不可能真正消失。
余笙挂掉电话,思绪出走了片刻,直到有强硬的力量将她拽了一下,手臂隔着纤薄的防晒衣,感觉到炙热的温度。
她低头望向热源,看见一只小麦色的手,手掌宽大,手指修长,骨节匀称分明。
指腹有粗糙的茧,磨到她手臂嫩滑敏感的皮肤。
“干什么”这人嗓音年轻而干净,却带着狠厉的呵斥。他另一只手捏在一个清瘦矮小,皮肤黝黑的男人肩膀上。
和拉着她的力道截然不同,指尖快掐进那人骨头缝里。
“没干什么,你放手。”瘦小男人凶巴巴的,用力甩开他,一溜烟钻进拥挤的人潮。
余笙忽然反应过来,手匆忙摸向衣兜。
钱包已经露出一大半。
她松了口气,赶紧把钱包塞进最里面,紧紧握住,这才惊魂未定地望向刚刚帮助自己的男人“谢谢你”
最后一个语气词哽在半路,消了声。
余笙不止一次想过,假如再相遇,她能不能一眼认出他。
最后她觉得不会。
七年了,偶尔看到自己的旧照片都会恍惚,更何况是另一个客体,哪怕曾经多么热烈地喜欢过。
现实中他的变化更大,超出她浅薄的想象。
皮肤黑了,从少年时的白皙变成小麦色,和长年累月暴露在高强度紫外线里的本地人一样。
五官更硬朗了些,连眼睛都更大了,整个人不仅笔直得像树干,更有一种常人没有的精气神。
和记忆中的感觉好像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可她还是认了出来。
第一眼,毫不犹豫地,脑海浮现出那个名字
裴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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