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后,我径去厨房做饭,按照我的心意整治出一大桌丰盛的菜肴……或许真有几分献殷勤的动机吧,但于我而言,更多的是满足我身为吃货的胃罢了,这段时间,我越来越享受烹饪做饭的乐趣。
开饭之前,小旭的弟弟将我昨晚弄得半途而废的工作完成了,新换的灯泡随着开关明暗交错,没有一点差错,我再次为自己的动手能力而深感惭愧。
饭罢,闲得无事的我在小旭的书架边流连,看到搁一起的毛笔砚台和墨汁,突然勾起心中久违的乐趣。
在小旭卧室的书桌上练起了毛笔,手感生涩,丑得不能见人,自娱自乐罢了。
过了一会儿,小旭端着一杯水溜了进来。
我强拉她坐在我的腿上,将笔递给她,“你来。”
她看着面前的白纸,被我强行搂抱着,有些忸怩,有些开心,轻轻的左摇右晃,像是挣扎,像是撒娇,嗔道:“写啥子嘛?”
我紧搂着她,道:“随便,想写什么写什么。”
她支着下巴想了想,“有首诗说什么菩提树,明镜台,尘埃什么的,具体怎么说的?”
我给她讲了五祖弘忍六祖惠能还有神秀的故事。
而后,她在纸上落笔。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尖埃。】
等她落笔,我道:“你写错一个字啦,知道吗?”
等她检查一遍发现错处,大囧,就想将之毁掉,我却坚决制止了,她此刻正位于我怀抱掌控之中,怎反抗得了?
“将笔拿起来。”我命令道。
“干嘛?”她苦兮兮的问。
“还没落款呢。”
“落什么款,我不知道诶!”
“没关系,我念,你写。来,另起一行,字迹稍微小一点,和前面的显出区别来,写‘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换行,再写‘吾于情意绵绵闺中书’!”
写到最后,小旭不笑也不闹了,越写越安静,越写越认真,直到最后最后一字写完,这才一脸凄苦的道:“阿林逼我,阿林强迫我!”
我却玩上瘾,心里也知道,嘴上说着“不要”的小旭其实也蛮沉醉的,于是也不和她理论,赶紧另换了一张宣纸,再次于桌前展开,“强硬”的命令道:“再来!”
小旭问:“写什么呢?”
“你想要哪种的?”
“小清新?”
【蓬头稚子学垂纶,侧坐莓台草映身,路人借问遥招手,怕得鱼惊不应人。】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吾于被逼无奈下乱书】
她这次学“机灵”了,不要我提示,先一步把落款完成了,强调其身不由己、被逼无奈的状态。
我笑道:“又有一个错别字啊,不过,整体看去,真的好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