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枭垂眸望进易鸣鸢莹润透亮的双瞳。
和他预想当中没有两样,即使是被京城那座巨大的囚笼束缚多年,她依旧没有改变这般洒脱恣肆的脾性,而这正是易鸣鸢令他深深着迷的原因之一。
他不羁一笑,展示般举起右手,大拇指上赫然是一枚骨扳指,乳白厚重,上面遍布交错的划痕,是射箭时防止虎口被绷裂的护具。
程枭勾手拨动了一下扳指,使其牢牢固定在大拇指与食指的夹角中。
“马背上的汉子天生是狩猎的好手,你更喜欢吃兔子还是鹿,这里说不定还有岩羊。”
易鸣鸢好奇地看着那枚牛骨作的扳指,它的大小看起来跟京城中男子们狩猎时戴的装饰物完全不一样,模样更大更舒展,作用大于装扮。
“兔子没吃过,还是鹿肉吧。”她从善如流地挑选起今日的晚膳,丝毫不怀疑有挨饿的可能,身后男人大胆给出选项的自信让她变得毫无顾虑。
她见识过,也相信游牧民族有优秀的狩猎能力,但没能想象到男人在这方面的优势如此突出,于林中静静搜索了不过一炷香的时间,程枭耳朵微动,在易鸣鸢还未听见任何异样的时候就已经张弓搭箭,甚至还能在射箭的间隙腾出一只手来固定住她摇摆的坐姿。
随着手离开她的腰肢,最后一箭也顺势射出。
易鸣鸢下马走近濒死的野鹿,两箭以交错的角度固定住鹿角,入地三分,一箭自喉管而过,横向贯穿鹿颈,这利落手法让她对于男人的骑射技术有了一个更加清晰的认知,禁不住赞叹了一声。
“好妙的箭术如果有机会,能不能教教我我见过京中最厉害的神箭手,他能在百步外连续射中十七个被抛出的靶子,但我觉得他远没有你厉害。”
程枭收起弓,“当然可以,只要你愿意学,随时可以来找我。”
“太好了”
易鸣鸢拍着手欢呼一声,明媚无比的笑容一时将准备掏刀分鹿肉的男人看痴了,他呼出滚烫灼热的鼻息,竭力压抑住自己的情绪,担心吓到面前养尊处优长起来的小姑娘。
几个呼吸间,野鹿也终于没了气息,程枭拔出腿上绑着的牛耳尖刀,飞快地剥下一张完整的鹿皮,他剥皮的动作很娴熟,分离皮和肉的时候几乎没有沾上多少血。
易鸣鸢蹲在一旁仔仔细细观察着程枭剥皮的方式,冷不防的被一片尚带余温的皮子兜头盖上。
“给我的”她双眼发亮,鹿皮很大,恰好可以把她一整个人从头到脚包裹起来,这令下半身裙摆透风,大腿冻得发紫的易鸣鸢十分欣喜。
小巧的脑袋从棕褐色花纹的兽皮下钻了出来,发丝微乱,更衬得人娇美可爱,像新生的小鹿幼崽,有着长生天赋予她的好颜色。
程枭向来自诩自己皮糙肉厚,可此时却担心起自己深色的肌肤会不会透出露马脚的红晕,他猛搓了一把脸,从喉管深处压出一句粗声粗气的话“嗯,因为你冷。”
“谢谢,摸上去真暖和。”易鸣鸢爱不释手。
草原的白日和夜间温差很大,白日可能暖和到只穿一件单衣就够,到了晚上却要穿厚厚的绒毯才能保暖。
这块鹿皮无疑解决了她很大的一个难题。
程枭沿着河水找了三四十几里,都没有看到自己的部下。
“我们先找个山洞住一晚,明天再赶路。”他调转马头,朝着西方的矮山进发,那里有几个猎户偶尔居住的山洞,可以勉强对付一两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