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瞎的是他就好了。
其实在之前的一年里,厉潮都是这么想的。
纵观他的人生,除了有一个让人羡慕的家世,其实从头到尾都没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
小时候被父母丢下,过于肥胖的身躯不止他的父母不喜欢,就连他的爷爷也瞧不上他。
责备和嘲笑如影随形地伴在他身边。
可宋时眠不一样,他有爱他的父母,有疼爱他的外婆,是同学老师眼里的优秀孩子
他本应该快快乐乐的长大,考上一个很大的大学,毕业后进到一个很好的公司,光明而灿烂的过完一生。
而这一切设想在一年前戛然而止。
可能是老天见不得一些人过于快乐,加诸苦难时总是擅长一击毙命。
每次一见到宋时眠,厉潮总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病。
半年前,他好不容易做完冗长又无聊的心理测评,拿着医生开的药出了院。
他出院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宋时眠。
那年的冬天来得格外早,不过十一月,a市就落了雪,入眼处皆是白茫茫的一片。
厉潮站在医院的外面,宋时眠站在医院的门口。
台阶上的雪被扫干净了,但旁边的垂带上还铺着雪,太阳从乌云里冒出一个头。
可还是冷。
冬日的阳光很吝啬,连温度也没有,落在人身上也不愿多停留一下。
转瞬即逝。
那是入冬以来厉潮第一次看见太阳。
也是宋时眠最后一次看见太阳。
青年仰着头,阳光落在他眼皮上。他也不觉得刺眼,表情淡仿佛要随着旁边的雪一并融化。
赵广和陈盼夏扶着他下了楼梯,缓缓朝厉潮站的地方走了过来。
他们离得那般近,近到几乎是面对面。
可那双眼睛再也容不进什么了。
于是青年从他面前走过,连多余的眼神也没有给予,缓慢而平稳的路过了他。
直到此刻,厉潮才明白。
就算他变瘦变好看。
他也看不见了。
他看不见他了。
喝醉的厉潮很好哄,只需要宋时眠一个亲亲就能安安静静地待一路。
回来的时候没有堵车,不到四十分钟两人就到了新家。
代驾司机看了眼手底下这辆绝对不超过二十万的大众,又看了眼眼前这栋坐落在市中心带院子的独栋小公寓,在黑夜里晒干了沉默。
职业操守让他选择默默闭上嘴,拿着钱离开了这个他这辈子也住不上的地方。
哪怕喝了酒,厉潮的步伐依旧很稳,稳妥地将宋时眠牵回了家。
客厅的灯光是柔软的橙黄,落在青年头顶,连柔软的发丝也带着暖洋洋的颜色。
他摸了摸厉潮的头,像对一只大狗一样夸赞,“很棒。”
厉潮听了很开心,把头埋在头的颈窝,声音发闷,“一直都很棒。”
他那么大一只,宋时眠单薄的身躯有些承受不住,没忍住往后踉跄了两步。
男人于是便顺势搂着他的腰,轻轻一带,瞬间跌落到旁边的沙发上。
宋时眠被砸得脑袋有些发蒙,神思还没缓回来,舌尖就先被勾了过去。
厉潮压着他,亲得很温柔,浓烈的酒气通过口齿渡了过来,恍惚间,宋时眠甚至觉得他也醉了。
亲了好一会,厉潮才放开他,不过姿势到没怎么变,强势的将人拥在怀里,宽阔的脊背将下面的宋时眠档了个严实。
“喜欢眠眠。”
他又亲了口,如是道。
宋时眠轻轻吸了口凉气,觉得自己的嘴巴又疼又麻。
喝醉的男人要比平时更容易表达自我,也更听话得多。
于是宋时眠趁机问他,“那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厉潮又把头埋在头的颈肩,吮了吮颈侧的嫩肉,声音含糊不清,“很早很早就喜欢眠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