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自己只不过是懒散于心,吃不惯国外的冷食,招聘的厨子却怎么也调制不出自己爱吃的口味。
纵然师父一直想让自己留下来,余笙还是笑着拒绝了:“今天来这里,只是向您告别,我的追求已经快完成了,这里不再有我需要的东西。”
师父有些不舍,但终究拗不过余笙要走的决心,还不等余笙走,忽而听到门口处有开门的声音,那些佣人把腰恭得很低,春夏之际,他简单地穿了一身灰色的衬衫,他的腰比较细,肌肉亦能在阳光之下隐隐显露,时常进入私人健身房,他的胳膊白皙而壮实,修长的腿不紧不慢地迈向这边,骨指分明而白皙的手中握着一束漂亮的铃兰花。
余笙愣了愣,她并没有告诉宋瑾自己会来面见师父,更不用说有关于师父所居住的地址。
“你怎么会……”
余笙话还未说完,他的右手执起自己白嫩的手,轻轻落下一吻,这个吻滚烫,有过薄凉,柔情更多,铃兰花的花瓣飘落在自己的手背上,落在他方才吻过的位置,未将他留存下的热意带走,只听温润的声音响起:
“collins,我来接你回家。”
……回家?
恍然想起,自己漂泊这半生中,在这方寸土地,从未有过自己的家,在师父的家中居住事,无时无刻不带有着演戏与算计,在任何的地方,她似乎一直都是孤独一人,无人曾予她真情。
原来,有爱人所在的地方,就是家。
无论自己在哪儿,他亦能够准确地找到自己,带她回家。
师父似乎也认识宋瑾,他面容有些激动,老弱的身体让他走路有些缓慢,经过佣人的搀扶来到了宋瑾的面前,宋瑾没有看他,似乎他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陌生人。
余笙推了推他:“这是我师父。”
宋瑾这才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手却紧紧地拉着不放,纵然说是正面看向师父,可余笙却始终没有从他眼中看出来尊敬二字,如夜色般浓蕴的眼睛中只有清冷。
宋瑾没先开口,倒是师父激动地看着他,想要拥抱他,却被宋瑾无声避开。
“这是西方的礼仪,你应该懂得的。”余笙在一边缓缓说道:“宋瑾,我再说一次,这是我师父。”
虽然说师娘是华人,但师父并不懂得汉语,余笙的语气带笑,他也只是一位自己在和宋瑾打聊。
宋瑾嗯了一声,语气倒是比刚才恭敬了点:“你好,collins的师父。”
……
“宋瑾,虽然说你家是世代从商,但和余家这么长久的交往,你说话的技术还是这么欠锻炼?”
余笙终究还是忍不住:“这好歹也是我的师父,给予collins开门砖的人,你多多少少尊敬一些。”
宋瑾懒懒地看了她一眼:“吻手礼,三拜九叩,吻颊,挑一个?”
师父好像并不介意宋瑾这样无礼,也许是余笙文学世家的蕴气太重,才使得自己多想。
“collins认识……”话还没等着师父说完,宋瑾慢慢用法文打断他:
“collins是我的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