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族大难,自己获得这勇士的称号,又有什么用,真正的勇士,不是靠一个称号证明,而是在部族为难的时候,愿意用生命去守护弱小的族人,那才是真正的勇士。
想到此处,牧戈也不在管那愤怒的公牛,翻过木圈,往族地外飞奔而去。
蛮荒的男人,各个都是骁勇的战士,虽然牧氏是小族,但牧氏的男人,依旧是蛮荒彪悍的男儿。
马贼手握弯刀,策马砍杀。
牧氏的男儿,虽然都是骨矛骨斧,但是寸土不让,用生命捍卫领土,用生命保护背后的妇孺。
他们知道,自己不能倒下,哪怕伤口白肉翻卷,鲜血横流。
牧戈看到这些画面,怒由心生,父亲正持刀和一名马贼头领缠斗在一起,其他的族人,多数都已受伤,骨器和铁器相比,脆弱的不堪一击。
“啊”。
牧戈大喝一声,心中的那股怒意,仿佛给他带来了无尽的力量。
眼见马贼的弯刀就要落在族人的身上,牧戈如同脱缰的野马,冲进战场,右拳紧握,一拳打在马头上,那马贼连人带马,被放翻在地。
没有半分的犹豫,牧戈的拳头再次落在马贼的头上,摔的七荤八素的马贼,直接一命呜呼。
捡起马贼的弯刀,牧戈就像是从天而降的战神。
身体千斤的力道,一刀就能将马贼砍成两截,疯狂的在战场上冲杀。
马贼的弯刀落在后背,划出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可是砍在右臂上,却只能留下一道淡淡的血痕。
见此情形,牧戈虽然吃惊,但眼下也不是仔细思考的时候。
既然马贼的攻击无法伤到右臂,索性也不在防御马贼的弯刀,攻击袭来,就伸出右臂抵挡,然后反手再给一刀,将马贼砍翻。
牧戈的异状,很快就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小小的少年,单凭一己之力,砍杀了几十个马贼,这份战绩,他父亲都做不到。
马贼胆寒,没想到,小小百来人的部族,竟然有这般强大的战力。
“撤、撤”。
见是一块硬骨头,果断放弃,在拼下去,哪怕是拿下这部族,也是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身为马贼,过的都是刀口舔血的日子,只要不伤及根本,死个把人的,都不是太重要。
马贼来的快,去的也快,男人们放声咆哮,庆祝着战斗的胜利,彰显着捍卫领土的尊严。
躲在主帐中的女人和孩子,见马贼退去,纷纷从帐篷中跑了出来,帮忙给伤员包扎伤口,寻找着自己的男人。
血泊中每一道撕心裂肺的哭喊,都证明着牧氏又失去了一位强大的战士。
伤亡很快统计了出来,牧氏战死十一人,重伤两人,一个被砍掉了右臂,一个失去的双腿。
除去保护妇孺的战士,其余五十多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带有伤势。
斩杀马贼三十七人,收获战利品弯刀四十二把,强弓铁箭若干,战马二十九匹,金币,一百二十一块,银币三百八十六块。
听着这沉重的数字,族长老泪纵横,再多的战力品,也换不回那一条条鲜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