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呸呸,你这个乌鸦嘴能不能说点好听的,近五年大河丛林我去过没十次也有八次了,最多就是一个小哥布林部落闹出来的问题,费点时间绝对能带回来二十个哥布林首级。”
虽然实力不比萨克,但柯蒂斯对自己的实力还是蛮有信心的。
他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骑士,对领地的每一个村庄都无比的熟悉,包括村庄周围的地形,所有骑士中,他确实是最适合执行这次任务的骑士。
“哈哈,那就祝你阵斩魔物,为我人族争光,我期待看到你骑着挂满哥布林首级的战马得胜归来的那一幕,到时候埃德矮人酒馆喝酒,我请!”
萨克豪爽大笑,柯蒂斯也是大笑,骑士,实力在身当然有自信。
约一刻钟后,柯蒂斯骑上自己骑士生涯中的第四匹战马,驱动战马缓缓迈出校场,他已经在扈从的帮助下着甲,沉重的骑士枪也是挂在了战马侧方。
两名扈从骑着驽马背着柯蒂斯的备用武器护甲紧随其后,骑士扈从这个职业其实很有潜力,很多高阶骑士最初都是从骑士扈从做起,一次次战斗打拼出来的。
只有执行战斗任务的骑士才会着甲,平常情况下没有谁会穿戴沉的要命的钢铁护具只为炫耀。
一行三骑离开校场策马奔驰在蔷薇镇街道上的时候,着实引来路旁商贩和行人的注目,大家对柯蒂斯骑士十分熟悉,纷纷讨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这个信息落后的世界,谁家生孩子谁家杀了一只羊都是饭前饭后的话题,骑士这种高级力量每一次执行任务都会被普通人津津乐道。
“我知道,早上我看到银杏村的村民了,听说是他们村有三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被魔物掳走了,天杀的魔物。”
“嘶,太可惜了,还不到十岁啊,还好咱们在镇上住,乡下还是太危险了。”
“是啊是啊,不管怎么样,该死的魔物是绝对不敢接近蔷薇镇的,不然等着脑袋被挂到木桩上去吧。”
“希望柯蒂斯大人能够多杀几个魔物解气。”
……
月上梢头,疲倦席卷全身,孟庆在越发寂静的夜晚思考了良久终于挡不住疲倦回到木屋睡下。
不过没有睡多久他就被急促的呼唤惊醒,被惊醒的他目光先是迷茫,但很快就在越发急促的哥布林呼唤声中清醒过来。
“猫妖夜袭?”
孟庆听了几声后面色变得很难看。
在萝卜大棒的口中他已经知道了猫妖的大致模样,这是一种单体实力比哥布林强大很多的存在,偏偏还不和普通猫科动物那样独来独往而是群居生活。
这有点像是丛林里生活的狼群,对于无肉不欢的猫妖而言,哪怕是同类都有可能是它们的食物。
拎起床边的粗木棒孟庆推开门,哥布林的夜视能力不俗,即使已经是深夜,只有月光从树冠缝隙洒落大地,孟庆依然有很好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