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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作死(四)(2 / 3)

“他们都得了短命鬼一家的好处,自然帮他家说话。”大婶继续叫道。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陈公,不遇到坏人,如何能写出来,苟不教,性乃迁?刘有宁三字经,大善矣。”石得一说。

“石司使,非积善之家,又作不得。”

“正是,积善终有荫福啊,非积善之家,又岂会生出如此儿郎。”

轰!

外面的百姓一下子炸营了,挽救河东,他们听不懂,不过三字经出来很久了,许多人家的孩子正捧着这本书读呢,原来是刚才挨打的青年写的。早知如此,应当冲入公堂,拦住知县不让他打。

天色渐黑,陈绎吩咐人掌灯,继续审。

花谷久与徐德新已经拘了过来,陈绎看了两人一眼,说:“先将他们押入大牢。”

得将刘昌郝的四份讼状理清楚后,才能审他们。

梁三元说:“陈公,余下的由小民来说。”

“行。”

梁三元讲鲁氏植桑教桑蚕,有几户人家受了益,刘四根受益最大。

然后讲了刘四根几条人命案。第一条命案,非是梁得田的儿子,而是刘昌隆夫妇。

刘梁村有一个叫刘昌隆的人,虽与刘昌郝是平辈,却长了近十岁,他以卖货郎谋生。前几年,在京城郊外遇到一个大户人家,其家主妇想将她家一个姓靳的婢女卖掉,具体是什么原因村里人也不清楚,刘昌隆便将此人买回家做了媳妇。

靳娘子很漂亮,但绝对不是潘金莲,刘昌隆也老实,夫妻二人平时很和睦恩爱。刘昌隆因为卖货,白天很少在家,于是靳娘子被刘仲高盯上,那天刘昌隆外出,刘仲高上门,强女干了靳娘子,正好刘父从田间回来,看到此幕,愤怒的斥责刘仲臣,刘仲臣反而提起裤子,给了刘父几记老拳。

这一闹村子里的人皆知道了,傍晚刘昌隆回来,靳娘子要自尽,刘昌隆便要连夜报官。

宋朝在这方面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只要犯上,轻则刺配两年,重则死刑,甚至明文规定遇暴的女子在反抗时他人有权利将犯罪人杀死,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先是刘仲臣将刘昌隆拉住不让他走,刘四根又请了与几个与刘昌隆家不对付的村民,以及刘昌隆两户邻居到他家,说了什么也没有人清楚。

刘四根婆娘唾骂靳娘子,说她不要脸,勾引了我儿子。

闹了一闹,刘昌隆去县衙告状,刘四根老婆也去告状,说靳娘子不守妇道,不但勾引她儿子,还要求她儿子刘仲高将自己妻子和离掉,刘仲高不答应,她便诬蔑刘仲高强暴她。

当时的知县姓施,作为一个知县不可能碰到每一个案子都下去察访的,这是在古代,有的偏远地区离县衙能有近百里路,即便想察访也不现实,特别许多案子都是鸡毛蒜皮的案子。他便让一个录事与一个贴司前来刘梁村盘问,许多人认为靳娘子不可能勾引刘仲高,然而他们迫于刘四根家的淫威不敢说,说话的都是刘四根请去的那几家人家。

刘四根家又给了一些好处,两人回去。施知县派人将刘仲高与靳娘子、刘昌隆与他父亲押到县衙,先将刘仲高杖十下放掉,然后严刑逼供刘父与靳娘子,你们翁媳有没有通奸,为何要诬蔑刘仲高。

刘昌隆父子整懵掉了,什么通奸……不承认那就打,不但打他,还扒掉靳娘子的裤子打靳娘子,好在三人头脑清醒,死活不承认,打了几天后,施知县判决下来,两人不承认不能说他们通奸,只判了靳娘子不守妇道,又打了十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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