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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学宫的最后一天(2)(4 / 4)

“可如果天子坚持要判处弃市死刑呢?难道法权要凌驾于天子之上吗?”

有人问出惊天言论。

应劭脸色一僵,这一直是法学院想回避的问题。

在这样一个皇权至上的社会,如果皇帝忽然无故杀人怎么办?

按照律法杀人肯定是抵命,可有人敢让皇帝抵命吗?

敢,那是自寻死路。

不敢,天子肆意践踏的法律,那法律还有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否?

一时间,场面陷入了极为安静的情况。

唯有那个问出此话的人,却是傲然而立,丝毫不为所动。

陈暮饶有兴趣地看着那人,这人他认识,是吴恭的儿子,名叫吴璋,没想到小小年纪,还真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

“天子也有错的时候。”

陈暮轻声说道:“正如文帝要判处盗玉环之人灭族之罪,而张释之据理力争一样,我们作为法律的制定者,就得要勇于指出天子的错误,不能畏惧于法律之外的权力,至于天子听不听,那是他的事情,我们做好我们作为律法之人应做的事情即可,大家明白了吗?”

“明白了。”

大家齐声回答,想起张释之在汉文帝面前据理力争,为法学之人扬眉吐气,众人就觉得骄傲不已,令人振奋。

“咱们再回到这盗玉环案。”

陈暮又说道:“刚才我就说过,人比器物重要,所以在量刑的过程之中,要考虑清楚,活物重要,还是死物重要。一个玉环再是珍贵,又如何抵得上一条人命?所以我才觉得不能死刑,汉人应该是一个有人情味的民族,而不能成为一个冷酷无情,只知残暴的民族,大家知否?”

诸多学生互相对视,过了片刻,齐齐拱手说道:“谨遵宫长教诲。”

“嗯,你们都是将来的法官、法律的制定者,我希望有朝一日,你们能够制定出更完美的法律,更健全的制度,才能保证天下的秩序,让人人都能够依照法律办事,不再有违法犯罪的发生。”

看着众人心悦诚服,陈暮满意地点点头。

汉朝的量刑是真的很严苛,盗二两金弃市,二两金只是个笼统价值,实际价值就是1250枚五铢钱而已,以当时通货膨胀,在青州之外的地方,可能要1000钱才能买得起一石粟米,相当于偷了20多斤大米,就要被判死刑,确实很残酷。

所以青州法律松懈了不少,包括盗窃罪废除死刑。不过死刑虽然废除,但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偷取价值比较高的东西,还是会重罚。

只是一枚汉代玉环,因为出土量大,即便是后世也是烂大街,几百块都无人问津,在当时就更加便宜,临淄街上数十钱就能买好几对。因此十五年刑期还是考虑到那是刘邦庙前供奉的玉环,有特殊意义,不然的话,顶多就是普通盗窃罪,关几个月就能出来。

其实目前青州除了“十恶不赦”的重罪以外,其它过于严苛的死刑是尽量废除就废除。因为犯人并不是越多越坏,青州缺乏劳动力,犯人们去开荒屯田,只需要管他们吃饱,其它全都上交给国家,这也是一件好事。

因此少杀一些人,比如死刑犯最多的盗窃死刑一废除,立马就多出很多原本会因为盗窃而死的犯人,这些人无偿为青州服务,他们罪不至死捡回一条命,官府也获得了好处,可谓两全其美。

从这一点上来看,法律偶尔有时候也得为政策服务。

毕竟条规是死的,人是活的,稍微变通一下,你好我好大家好,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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