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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勇士和懦夫(1 / 3)

涂生醉醺醺出门。外面寒风阵阵,被这风一吹,头晕得越发厉害,几乎站不稳当。还好有吴寨的佣人在两边排成两行,垂手躬身,见涂生摇摇晃晃,离得最近的两人对视一眼,同时伸手搀扶。

涂生摇手道:“这怎么使得。”那两人板着两张脸,嘴里说着“使得的使得的”,从左右上来,分别拉起涂生两手。

涂生个子高大,若是常人来搀扶,多是够不着扶。这两个虽然穿着佣人衣裳,个子却高得不像佣人。涂生两只手向下一垂,恰恰搭在这二人肩上。

肩头触着硬硬的,像是……甲胄!

涂生一惊。心里还未想明白,身体已经戒备。两只手只觉得手下的人剧烈扭动,这是要……

两口短刀,从两人手中刺向涂生小腹。

后面有东西已经触到腰背,挟着冷风,那股寒气直透进肌肤。

涂生大吼一声,双手从那两人肩头向内一圈,两条手臂扼住两人脖颈。

人的脖颈不像胳膊大腿那样肌肉发达,但它时时转动,就像时时在打熬筋骨一般,所以看似柔软,实则韧性极强。但在涂生那双铁臂下,那两根脖颈脆弱得像冬天的枯枝。只听“喀啦”一声响,两个刀手颈项齐断,从裤裆里窜出两股稀屎。刺出的那两口刀本已挨近小腹,忽地一软,向下坠落。

与此同时,背后的东西,背后的兵器,却已穿透衣服,刺入皮肉。

涂生竭力向前扑倒,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要是长枪”。

天兵教头最瞧不起短兵器。虽然人人必备短剑,冲进排列密集的敌阵以后长兵器施展不开,必须以短剑杀敌。但教头们仍然嗤之以鼻。“短家伙还杀得死人?来杀我试试看。让你们占尽先手,先刺到我身上。”

天兵们争着上,包括涂生在内。平时被这些教头打得狠,好容易才有这个报仇的机会。虽说练习用的钝头短剑宰不了他,给他身上戳个青疙瘩也好。

教头说话算话,由着天兵们先刺。涂生的剑尖已经抵上胸口,开了刃的话必定已然见血,但教头却向后一倒……

“如何?”天兵们一一都试过了手,教头道,“自己说,有谁杀了我的。”

没有人。涂生只觉得自己的剑尖从教头胸口向下一拖,还没来得及发力给他一个开膛破腹,教头已经在地下滚动躲开。

“短兵器容易控制,容易发挥力气,反过来就是不易蓄力。尤其是打仗厮杀时,谁见过轻飘飘舞刀弄剑、留着三分力的?都是拼尽力气砍杀。既然一刀一剑出去,力已放尽,像我这种真正懂行的,躲避起来易如反掌。”

天兵们没人能反驳。“真正难防的是长枪,”教头第一千次鼓吹“百兵之王”,“再怎么戳人,它天然还让你留着三分力。就算哪个不长脑子的伸直了胳膊刺枪,脚下朝前迈一步,枪头还是能再进半尺。比如刚才,短剑哪怕抵在身上,已经入肉,最多给我开道口子。换了长枪,不要说半尺,枪尖再进三分,立毙无救。”

“不要是长枪!”

不是。

这是伏击偷袭,连甲胄都用仆役衣服遮盖,怎么会用长枪大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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