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已经落山了。西天飘着最后一抹暗红色云霞,气温骤降,寂寥的荒野刮起了微凛的晚风。
醉老头斜趴在老毛驴背上,被它驮着悠然离开,融入沉沉暮色中。
青石古道上,姜峰抹去脸上的血迹与肉糜,渐渐从惊恐中走出来,他看着地上被驴踢成两截的盗匪尸体,心中仍有余悸。而后,他看了看手中老酒鬼留下的紫铜酒葫芦,上面刻着三个小字:火麒麟。
“火麒麟?”他嘀咕一句,似乎在哪听过这个字名,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天色渐晚,荒野一派萧寒。
姜峰收起酒葫芦,看了盗匪一眼,盗匪的双眼依然大睁,但目光早已冷却,他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招惹的是什么角色。当然,姜峰也不知道。
“还是把他葬了吧。”
姜峰心生怜悯,忍着恶心把尸体收集一下,然后随便挖了一个坑,将盗匪尸体掩埋了。
由于不知道盗匪叫什么,姜峰也没给他立碑,反正没有人会祭拜他,说不准一些食腐野兽,还会将他尸体扒出来吃掉,但姜峰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找个水塘洗掉身上的血迹,便一溜烟的跑回城了。
回到城中,天已彻底黑了。夜空无月,星斗倒是挺多。
“有人?”
黑漆漆的城内,他的住所,竟然亮着火光,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还幻想着李钟仍活着。但是下一秒,他就回到了现实,然后紧握手中猎枪,警惕地走了过去。
“几日不见,你体魄强了不少嘛,哈哈!”
姜峰刚靠近简陋的石屋,一道爽朗的笑声就传了出来,随后身高三尺、穿着紫袍的地狱业火就走了出来。
“是你?”姜峰不解地说道:“你不是追求自由去了吗?”
“狗屁,这蛮荒之地哪有什么自由?”地狱业火挥了挥手,而后仔细地打量着姜峰,满意地说道:“比几个月前的瘦秸秆强多了,现在像一个汉子。”
姜峰确实比三个月前的自己强壮了许多,但也不算特别壮,身材只能算匀称。
“找我有事?”
“老夫游历大荒几个月,玩腻了,正在思考你之前的提议,咱们联手,一统大荒!”地狱业火说道。
这是要主动寻求融魂呐!姜峰心中狂喜,不啻饥寒交迫的乞丐突然中了五百万!
但是他还是抑制住了心中喜悦,佯装不解地问道:“可是我没有业火刀啊?”
“要什么业火刀,那玩意只是一个传说,天底下有没有还不知道呢。”地狱业火无所谓地说道。
姜峰心中狂笑不止,看这家伙这么急迫的样子,这三个月肯定过得不如意,说不准还被追捕过。他用脚趾头都能想到,一块“肥肉”奔跑在草原上,必然会引来群兽捕食。
见姜峰强忍着笑意,地狱业火一脸尴尬地说道:“没有实力,就没有真正的自由啊。老夫的确被一群人盯上了,也曾想过隐藏起来,但迟早还是被那些强者捉到,与其这样,老夫还不如主动选择一个有前途的天才,和他一起成长。”
“你被谁盯上了?”
“这你就别问了。”
“我不会引火烧身吧?”姜峰谨慎地问道。
“呔!小鬼,老夫看得起你,你别不识好歹!”地狱业火怒道:“怎么说老夫也是天下最强火系魂源,你想让老夫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