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斯•布鲁克见到十几个人在一个看似指挥官的号召下,向自己和迈尔上尉所在的位置冲杀过来,脸上毫无惧色,反而是愈发的亢奋。
他先是一剑搪住率先冲过来的一个海盗,将其踹飞,然后挥舞钉锤将附近的另一个海盗给砸断胳膊。
紧接着又将铁剑刺入侧身海盗的胸口,将剑身拔出,血溅当场,看着正捂着胸口呆立的海盗一眼,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便将其踹翻在地。
郑军士卒所穿的札甲与皮甲,完全抵挡不住汉斯•布鲁克手里那锋利的铁剑和蛮横的钉锤的疯狂攻击。
铁剑就是“刺剑”,又称“细剑”,剑身上有血槽,护手呈美丽的镂空状,看上去很是精美,不过仍旧是一把夺人性命的武器。
细窄的剑尖可以从札甲的缝隙里滑入身体,如果遭遇皮甲,就直接可以将敌兵连甲带人一起刺穿了。
由于布鲁克拥有无以伦比的臂展优势,加之刺剑的攻击动作就是以身体迈步前倾,直刺对方上肢为主,所以在拼刺过程中,他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不谙欧式格斗要领的郑军士卒,往往手上的刀还举在半空,胸口就被对方剑尖给刺透了,吃这种亏的不下五六个人,但于事无补,受伤之后的战力就要大打折扣。
杀掉一个海盗就能领取一百个银币的赏钱,而且有迈尔上尉亲眼作证,回去之后,战果不会轻易克扣,这才是汉斯•布鲁克搭救这个上司的真正意图所在。
如果可以杀掉二十个海盗,那就能落袋两千个银币,几乎可以快活好几年的了,作为一名雇佣兵,在战场上玩命就是为了赚取尽可能多的钱,然后快乐的消磨休闲时光。
这种事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几乎不可能发生,值钱的东西都被军官给提前卷走了,作为普通士兵,一个月拼死拼活,能赚到十个银币都算是万幸了。
所以布鲁克才选择退出华伦斯坦的蝗虫大军,加入荷属东印度公司,来东方探险,这里被马菠萝那家伙说成是遍地是黄金的地方。
布鲁克起初觉得地方还可以,东印度公司给雇佣兵开出的待遇也还不错,但距离“遍地是黄金”还差得非常远。
但在今夜看来,这句话或许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毕竟不论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对雇佣兵来说,不卖力是不会赚到更多的银币的。
布鲁克的目标是赚到两千枚银币,如果能有机会赚到三千枚银币,他当然会更开心,或许那个远处正在指挥作战的海盗头目价值五千枚银币。
面对一群战力不高的普通海盗,只要对方不放冷箭来偷袭自己,布鲁克很容易应付过来,他的心思已经盯上了一个高价值的新猎物。
不过由于身边围困自己的海盗很多,暂时还不能做出新的选择,必须要将这些海盗,或者说这一千多枚银币都收获到自己的口袋里才行。
这趟出来,只要不死,那就必须要大赚特赚一番,大员地区是荷兰人的,他又不是荷兰人,直管赚钱就行了,等完事之后,就跟其他同伴坐船走人。
雇佣兵虽然都跟东印度公司签署了合约,但并不一定要执行到约定的期限,如果遭遇特殊情况,那合约就等同于废纸了。
譬如今晚夜袭海盗阵地的这种情况,勃尔格要是事先开出了赏钱,事后赖账的话,那所有雇佣兵都不会再为其作战了。
东方人或许擅长此道,但在西方,一旦信用出现了危机,那便会失去朋友和伙伴,尤其是在战场上,这是最为致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