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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佣兵之王(4 / 4)

勃尔格给钱,他们就给东印度公司卖命,帮助这位大员长官固守热兰遮城堡,在勃尔格宣布投降之前,他们都会为其奋战到底。

否则,他们要么退出战争,乘船去马尼拉。要么直接投靠郑一官,反正谁有钱,并且愿意雇佣他们,他们就给谁卖命。

想不花钱就让雇佣兵打仗,抱歉,皇帝的宠臣华伦斯坦已经尝试过了,这货死的比狗还惨,勃尔格愿意继续尝试,他们并不介意……

“噗~!”

郑军士卒见到力战不下,终于想起了用弓箭来射杀这个红夷壮汉,不过仅仅迫使对方后退了两部,箭头钉在胸甲上,却不能再进一步,并没有穿透内衬。

“啊……”

这种偷袭的伎俩最被布鲁克所鄙夷,而是引起了他的暴怒,只见他怪叫一声,瞧见了偷袭自己的弓箭手,用铁剑挑起地上的一把海盗所用的短刀。

然后把铁剑与钉锤都交于左手,右手则抓起短刀,瞄准弓箭手所在的位置,狠狠的一掷,在目标惊讶于他的强悍身体,打算射出第二箭的时候,便将其扎了一个透心凉。

所有德意志雇佣兵都拥有投掷标枪或者战斧的能力,在近战时,尤其是对付敌军骑兵是非常有效的办法,用来收拾敌军步兵,攻击十几米之内的目标,几乎很少失手。

郑军的弓箭手只见眼前出现了一个急速向自己飞来的黑影,不等反应过来,身体就被戳穿了,之后便被红夷壮汉掷出的腰刀钉在了地上。

看得周遭的其他郑军士卒都有些傻眼了,连攻击行动都停止下来了,这红夷壮汉的战力居然如此骇人,只怕连十个鞑子见了都要甘拜下风了。

他们一同冲杀上来的供有十四个人,这才多一会儿,就被眼前的红夷给反杀两人,重伤两人,若是一对一单挑的话,只怕连全尸都留不下了。

没有一个郑军士卒想跟如杀神下凡般的红夷兵进行单挑格斗,除非你能在其逼近之前,就用弓箭将其射杀,否则那就不叫单挑了,那叫被“疟杀”。

由于力量上差距太大,加之特别缺乏对战红夷的经验,很多人连两招都抵挡不住,通常就是一招便能分出输赢,运气好还能继续苟活,不然轻者被砸伤刺穿,重者就当场毙命。

这五千两银子果然不是那么容易拿的,此时除了破口大骂红夷之外,大伙也没有其他发泄的办法了,要不是过于缺钱,谁也不会来领这个要命的活计了。

郑军士卒们并不知道,只有对自己的身体和本事有足够信心的雇佣兵,才会选择加入荷属东印度公司,来东方冒险。

因为这种冒险活动带有很大的风险,所以雇佣兵里的中上级别的家伙才会入伙,不然不用抵达巴达维亚,在半路上就病死了。

也就是说,凡是在大员的雇佣兵,一半以上都是经过欧陆战火洗礼的精锐战士,单兵战斗力非常高,起码比郑军士卒要高出不止一个档次。

对于冷热兵器均能熟练掌握,彼此之前的战术配合也很精妙,如果全身披甲,且双方都是冷兵器近战的话,十个雇佣兵能打败一百个,甚至更多的郑军士卒。

很不幸,今夜让郑绍碰到的家伙就是雇佣兵里的佼佼者,布鲁克在欧陆也算是顶级雇佣兵,不放冷箭,只是用刀来砍杀的话,他一个打郑绍的二十个手下都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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